女坐「大怒神」後頭疼昏迷死亡 母心碎求償千萬高院再駁回 

▲▼早上才說再見…27歲女搭大怒神「頭暈嘔吐」亡 媽媽淚崩。(圖/翻攝六福村官網)

▲女子搭大怒神卻「頭暈嘔吐」死亡,母親求償千萬元再敗訴。此為示意圖。(圖/翻攝六福村官網)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歐姓女子前往新竹著名遊樂園「六福村」搭乘遊樂設施「大怒神」,下來後就有頭疼、噁心想吐的狀況,在醫務室休息一個多小時後,忽然陷入昏迷,送醫急救後2日死亡。母親向六福村起訴求償1000萬元,一審駁回,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1日二審再度駁回。可再上訴最高法院。

六福村的經典設施「大怒神」為17層樓高(約53公尺)的超速自由落體,以重力加速度讓人瞬間從高空降至地面。自1998年營運以來,一直是園區內排隊人龍前幾名的遊樂設施。欲使用該設施除設定有身高限制以外,包含心臟病、高血壓、孕婦、脊椎/頸首部問題、骨質疏鬆症者、容易暈車暈船、身心不舒服者、65歲以上長者、裝有義肢者,均禁止使用該設施。

而本案判決指出,歐女於2022年2月26日下午1點半左右,與友人使用大怒神後,隨即有頭疼、手麻及欲嘔吐等症狀,當時歐女還需人攙扶才能行走。園區人員將歐女帶到醫護室休息,但過了一個多小時,歐女仍持續頭疼、想吐,更陷入昏迷。園方於下午三點半左右呼叫救護車,緊急將歐女送醫急救,但歐女仍於住院2日後死亡,當時死亡原因為「1,腦出血。2,到院前無呼吸脈搏」、「腦室內出血併急性水腦症」。

歐女的母親認為,大怒神遊樂設施在運行期間所產生的G力或剪力,會造成人體腦出血之症狀,但六福村經營該遊樂設施卻未詳實揭示及評估大怒神的安全性,又未配置適當專業合格的醫護人員,於第一時間將女兒送醫急救,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經營六福村的「六福開發公司」求償1000萬元。一審新竹地院駁回歐女母親的訴訟,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11日宣判,高院認為,根據臺北榮民總醫院出具之鑑定意見,認為大怒神因高度變化所產生之G力作用時間不長,所造成暈眩、噁心或視覺異常等生理變化均屬短暫,休息後應可獲改善,通常不會直接導致一般健康個體之顱內出血。另外也認為,六福村醫護室的護理師,在接獲歐女的個案後,依照園區救護站標準作業流程處置,乃是基於醫療常規所為之合理判斷,尚無明顯輕率疏忽之情。因此高院駁回歐女母親的請求,本案可以再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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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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