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姓董座透過市府蕭姓市政顧問邀約市府經發局熊姓副局長,企圖行賄300萬,當場遭拒。(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國內知名傳統食材供應商吳姓董座欲向桃市府申請擴廠均遭駁回,2023年3月透過蕭姓市政顧問協助,邀約市府經發局熊姓副局長餐宴,暗示以300萬元希望協助護航過關,遭熊姓副局長拒絕,事後向政風處舉報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審結,依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分別判處蕭男7月、吳男8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6月、2年,還可上訴。
桃檢調查,67歲吳姓老董,自2017年12月間起至2022年10月四度向桃園市經發局申請工廠毗連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擴廠案,經發局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桃園市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認定基準」等規定辦理會勘,經發局認為現場未有生產行為、暫放他廠機器設備、無製造加工行為、現場存放衛生局查封物料等情,經審認本案欠缺擴廠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仍未予核准。
吳姓老董為求順利通過擴廠申請許可,於2023年初找上擔任市府顧問61歲蕭姓友人商議,謀議由蕭出面行賄具督導轄內毗連工業用地擴展計畫審核法定權限之經發局熊姓副局長餐宴;雙方於同年3月22日晚間在市府附近中餐廳會面,吳姓老董帶著裝有300萬元現金黑色提袋交給蕭姓市政顧問,由蕭出面邀約經發局熊姓副局長用餐,席間蕭男打開黑色提袋,暗示內有300萬元,希望熊能協助擴廠申請案中予以通過,熊聽聞後當場拒絕,並於翌日向經發局政風室通報,全案移由桃園地檢署偵辦,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本案才曝光。
桃檢認為,被告蕭、吳2人雖未要求公務員做出違背職務行為,但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之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蕭、吳2人在複訊時坦承犯行,檢方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2人均坦承犯行,法官衡量被告2人於偵查及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予以減輕其刑。審酌被告吳姓男子申請毗連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擴廠使用,已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否准,為求順利獲得許可,以賄賂企求公務員協助;被告蕭姓男子則受吳姓被告請託,利用其擔任市政顧問身分與公務員相約碰面並行求賄賂。本件涉及農牧用地用途變更事宜,且面積不小,影響層面不容忽視。行賄金額高達300萬元,且行賄對象為直轄市政府經發局副局長,職位層級甚高,幸經嚴正拒絕。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已見悔意。
法官審結,被告蕭男依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褫奪公權1年6月;被告吳男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2年,未扣案供犯罪所用之現金300萬元沒收,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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