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派出所員警在南區金華路段攔查可疑男子,查出對方竟是通緝犯。(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1名男子才剛遭地檢署發布通緝,竟仍騎機車外出趴趴走,還涉嫌酒後騎車上路。台南市警六分局鹽埕派出所員警8日下午在南區金華路段辦案時,發現該男子見警心虛企圖規避查緝,員警上前盤查竟發現他是近期遭台南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經酒測更發現酒測值高達0.47mg/L,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逮捕移送偵辦。
台南市警六分局指出,鹽埕派出所員警於8日下午5時許在南區金華路段執行勤務時,發現1名男子騎乘機車行經現場,見警方表明身分後神情慌張,疑似企圖閃避查緝,員警察覺有異立即將其攔下盤查。

警方進一步查證身分時發現,該男子竟是台南地檢署近期發布的通緝犯。警方當場控制其行動並進行調查,未料男子除涉及通緝案件外,還坦承自己曾飲酒,但辯稱並未騎乘機車。
員警隨後對其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結果呼氣酒精濃度達0.47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面對酒測結果,男子仍辯稱並未騎車,警方隨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確認其確實騎乘機車行經現場,相關違規行為證據明確。
警方表示,確認男子酒後騎車事實後,當場依法吊扣其機車與駕駛執照,並將其逮捕帶返偵辦。全案警詢後,依洗錢防制法通緝案件及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市警六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與其他用路人安全,也將面臨刑事責任與高額罰鍰,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酒駕及各類不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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