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警員利用管制哨輪值縱放加熱菸品遭判刑,竟還自組加熱菸品走私集團,再被起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警員於去年4至9月間,利用在桃園機場管制區值勤機會,縱放走私集團成員交付行李夾藏加熱菸品離開管制區案,收受賄賂達95萬8600元,遭桃園地院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8年。桃檢又查出,陳見私菸利潤驚人,竟自組加熱菸品走私集團,桃檢偵結,再依貪汙及輸入私菸等罪嫌將陳男與張姓菸商等8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28歲的陳姓警員於去年4月認識楊女為首的加熱菸走私集團,陳員利用在桃園機場管制區值勤職務之便協助走私收賄,陳員見走私加熱菸有暴利,竟自己籌組走私集團,招募56歲胡姓男子等6人至日本購買加熱菸,再由陳員安排入境,事後依據胡等人帶回數量,給予條每130至150元不等之報酬。
檢方查出,胡男等6人自去年7月4日至9月11日之間,共出國多達22次,都是赴日購買加熱菸,每次購買100條左右,胡男依照加熱菸市價給予大約1成酬勞,除最後一次在航警局備勤室遭查獲外,其餘21次給付報酬高達360餘萬元,推估從加熱菸獲利約高達3800萬餘元。
桃檢審酌,陳員未能盡忠職守,反利用得自由出入機場管制區及值勤管制哨機會,招募胡男等6人協助走私加熱菸入境轉賣,從中牟取暴利,嚴重影響公務員廉潔形象及機場管制安全,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就主管事務違背法令圖利罪,胡男等6人則是共犯,桃檢偵結,依貪汙及輸入私菸等罪嫌將陳男與張姓菸商等8人提起公訴。此外,偵查中被告自白均坦承犯行,如於審判中繳回全部犯罪所得,請法院依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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