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張姓男子2023年10月酒後開車上路,闖紅燈失控撞死黃姓女騎士後棄車逃逸被警方拘提到案,圖為肇事車輛嚴重毀損。(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於2023年10月深夜,與友人在中壢區某處酒吧飲酒,凌晨仍開車上路,行經中壢區中華路段闖紅燈撞飛左轉黃姓女騎士,導致黃女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張男肇事後棄車逃逸,警方持拘票拘提到案;案經桃園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昨(6)日審結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合併應執行9年10月,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31歲的張姓男子於2023年10月4日晚間11時許與友人在中壢區某處酒吧飲酒,翌日凌晨1時44分許駕車離去,凌晨1時56分許,張男駕車行經中壢區中華路1段往桃園方向行駛,張男闖紅燈撞飛左轉黃姓女騎士,經送醫急救仍因全身多處骨折、創傷性休克宣告不治。
張男肇事後車頭嚴重毀損,本應留置現場通報救護,或施以緊急救助以減少死傷情況發生,張為躲避酒駕刑責,隨即棄車逃逸徒步逃離,後來與李姓友人協助搭乘計程車前往觀音、八德等地藏匿,中壢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行蹤,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簽發持拘票,於同日下午1時許在八德區介壽路友人住處拘提到案;桃檢複訊後依國民法官法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嫌起訴。

▲桃園市張姓男子2023年10月間在酒駕上路,在中壢區中華路闖紅燈撞死女騎士後逃逸,警方持拘票拘提張男到案。(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國民法庭審理時,被告張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庭審酌被告飲用多罐啤酒後,不聽友人勸阻,仍執意駕車上路,駕車過程中已精神不濟、操控能力顯著下降之情形,最後仍因闖越紅燈且在毫未煞車之情況下撞擊被害人。肇事後未關心被害人受傷情況,隨即自現場逃逸,導致被害人送醫急救無效死亡;參酌被告之智識程度狀況等情狀,審結依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量處有期徒刑7年6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量處有期徒刑3月10月,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年10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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