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6年前曾遭人砍傷,父親擔心再度發生危險,竟在過世之前,將1把改造衝鋒槍、2把改造手槍及16顆子彈轉交給他防身,直到2024年11月才被警方查獲。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5年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

▲阿輝的父親將3把改造槍枝和16顆子彈轉交給他防身。(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在2020年5、6月間收到父親給的1把改造衝鋒槍、2把改造手槍、16顆子彈,父親在2022年間離世,他便把這些槍彈存放在宜蘭縣的住處;2024年3月他搬家至新竹,竟把這些槍彈交給當地一名少年保管。
警方在2024年11月查獲少年非法持有槍枝,進一步追問才知道來源是阿輝,於是立刻將阿輝逮捕。阿輝的辯護人表示,阿輝已經坦承犯行,因為2020年間曾遭人砍傷,父親才會把上述槍彈交給他防身,他雖然長期持有槍彈,卻從未使用,實際上並無造成社會危害,希望法官能減輕其刑。
新竹地院法官表示,上述槍彈經送刑事警察局鑑定,確認均具有殺傷力,阿輝明知法規規定不能非法持有具殺傷力的槍彈,仍擅自將這些東西保存下來,而且數量甚鉅,對社會治安、人民的生命身體安全構成潛在威脅,犯罪所生損害非輕。
不過,法官指出,考量到阿輝始終坦承犯行,被警方查獲之後也主動配合交出所有槍枝,雖然不符合自首要件,但犯後態度尚屬良好,最終依犯非法持有非制式衝鋒槍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6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10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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