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八里檳榔攤酒後口角釀命案,游姓男子持剪刀刺頭致死國民法官判15年 。(資料圖/記者黃資真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里區一處檳榔攤發生致命衝突,游姓男子與友人飲酒時,因翻包包疑雲引發糾紛,雖一度平息,卻又因言語摩擦再度爆發衝突。游男竟突然拿起店內剪刀朝陳姓男子頭頂連刺2刀,造成顱骨破裂、腦部重創。陳男送醫搶救10天仍不治。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今(6日)依殺人罪判處游男有期徒刑15年。
2025年3月9日晚間。游男與陳姓死者及友人在八里某檳榔攤飲酒,期間因潘姓友人懷疑有人翻動包包而爆發衝突,雖暫時平息並回座續飲,但之後又因言語摩擦再起爭執。晚間9時許,游男突然拿起店內不鏽鋼剪刀,朝坐在椅子上的陳男頭頂猛刺2刀,造成顱骨破裂與嚴重腦部損傷。
檳榔攤人員立即撥打119,將陳男送往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急救,但因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破裂與腦部損傷,醫師評估即使手術成功也可能成為植物人,家屬最終忍痛放棄急救,陳男於3月19日離世。
無保請回惹怒家屬 抗告後改裁羈押禁見
游男案發後遭警方當場逮捕,隔日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檢方,但士院最初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死者家屬強烈不滿。
死者兒子表示,自己趕到醫院見父親奄奄一息,卻得知嫌犯已被放回家,「我爸命都快沒了,兇嫌卻能在街上騎車,這是哪門子的正義?」他並質疑,藝人王大陸涉及教唆傷害需500萬元交保,「為什麼拿剪刀刺人腦袋可以無保?」
他3月15日召開記者會痛訴,年初才告訴父親自己即將研究所畢業,如今畢業典禮卻無法與父親一同見證。
檢方隨後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士林地院3月28日重新開庭後,認定游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案件偵結後,檢方依殺人罪起訴,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法院認定殺人故意 主攻要害致命判15年
士院本週行國民法官審理後認,游男持具有高度殺傷力的不鏽鋼剪刀,朝被害人頭部頂端連續刺擊,而頭部屬人體重要部位,稍有不慎即可能造成死亡結果。依據傷勢鑑定,陳男頭部傷口穿透頭骨並造成顱內出血及腦部實質損傷,顯示攻擊力道強烈。
合議庭認為,游男明知以剪刀刺向頭部足以致人於死,仍持續攻擊,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因此認定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
法院審酌刑法第57條量刑因素,認為游男因酒後口角即持剪刀攻擊他人頭部,犯罪手段危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重大結果,對社會秩序及被害人家庭造成難以恢復的傷害。綜合考量犯罪情節、動機、手段與結果後,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評議,一審判處游男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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