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康龍(右)、陳劍鋒(左)今日到庭聽判,2人均獲緩刑5年。(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國民黨台中黨部去年爆出死亡連署醜聞,台中地方法院今(6日)依個資法將34名被告判刑,其中,總幹事伍康龍2罪被判1年8月與3月徒刑,書記長陳劍鋒2罪被判處1年6月與3月徒刑,2人均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其餘被告僅有第10區黨部副執行長周岳平、第4組總幹事買志勇各判9月與1年徒刑,均未獲緩刑。
檢方本來依個資法、偽造文書起訴34人,其中伍康龍、陳劍鋒、姜姓秘書、王姓黨工還遭起訴選罷法。但是今日地院宣判時,僅認34名被告涉犯個資法。
本案為居主導角色的重要幹部如伍康龍、陳劍鋒均親自到庭聽判,庭後拒絕受訪,僅說不會上訴,但是不曉得檢方會不會上訴,尊重司法。
伍康龍被判個資法2罪1年8月與3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30萬與法治教育2場;陳劍鋒被判個資法2罪1年6月與3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25萬與法治教育2場。其餘被告從3月至1年2月左右不等刑期,大多獲得緩刑與易科罰金,僅有黃復興黨部志工周岳平與買志勇未獲得緩刑,各判9月與1年刑期。
中檢調查,國民黨台中黨部2025年1月下旬開會,決定針對大罷免進行反制,對民進黨籍立委蔡其昌、何欣純發起罷免,由總幹事伍康龍擔任總負責人,書記長陳劍鋒協助推動,應罷免蔡其昌提議人數應達到2235人、罷免何欣純提議人數應達到3297人,為求迅速,伍康龍決定以抄寫黨員名冊方式進行。
依照中檢統計,國民黨台中黨部總計有34人參與其中,包含各區黨部執行長、副執行長或是專員、秘書、黨工等人,送件、補件均有抄寫偽造名冊情事,每人偽造數量約在百件上下,總計達到4258件。
中檢認為,伍康龍、陳劍鋒2人擔任國民黨台中市黨部高層幹部,居於謀劃、指揮之主導地位,本案犯行之嚴重性已如前述度,對於民主制度之破壞程度不容小覷,且渠等事後均有刪除案關對話紀錄之滅證行為,到案之初亦未坦承,惟其等於偵查終結之前終能坦認犯行,建請法院綜合請考量上情,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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