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男用工業用高壓風槍抵同事肛門「灌氣」致大腸破裂,因未合解,被宜蘭地院判有期徒刑6個月。(圖/記者游芳男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職場嬉鬧千萬要適可而止!台泥花蓮和平廠前(2024)年發生一起離譜傷害案。李姓與游姓員工在廠區內拿高壓風槍互噴戲耍,李男因不滿游男先將風槍伸進其褲襠噴氣,竟報復性地以風槍對準游男肛門「灌氣」,導致游男乙狀結腸破裂穿孔。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傷害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這起事件發生於前年1月深夜。李、游兩名同事在台泥花蓮和平廠工作期間一時興起,將威力強大的工業用高壓風槍當作玩具互噴取樂。過程中,游男先將風槍伸進李男褲內,此舉引發李男強烈不滿。李男隨即搶過風槍,繞到游男後方,隔著褲子抵住其肛門處扣下風槍板機。
強大的高壓氣體瞬間灌入游男人體,導致游男當場劇痛倒地。經緊急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急救,醫師診斷其傷勢極為嚴重,包含乙狀結腸氣壓傷併穿孔、腹膜炎及左側輸尿管損傷。
宜蘭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李男雖與游男平時無嫌隙,且事後坦承犯行,但他明知高壓風槍具有強大噴射力,卻仍對準人體脆弱部位攻擊,造成被害人身心巨大創傷。
由於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傷害罪判處李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共計18萬元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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