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splay攝影師承租的攝影棚曝光,紅圈處疑為SM用具。(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記者游瓊華、葉品辰/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29歲兼職Cosplay外拍攝影師吳承諺,長期以「免費或互惠拍攝」為誘因,誘騙未成年少女拍照後再伸狼爪性侵,警方搜索其住處後更查獲多達6817部性影像,清查後確認至少有29名少女受害。案件經偵查起訴後,法院審理認定吳男涉及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嫌等56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1年。
回顧案件,警方2024年11月4日晚間接獲報案,指一名13歲少女與吳男相約免費拍照,卻在拍攝過程中遭對方性侵。警方循線持搜索票前往吳男住處搜索,查扣電腦主機1部、行動硬碟3台、單眼相機1台、記憶卡1張及手機1支,經數位鑑識後發現吳男依拍攝對象及日期整理出944個資料夾,其中436個資料夾存放與年輕女性性交或猥褻影像,總數高達6817部。檢警透過人臉辨識比對後,確認至少有29名少女受害。

▲警方在吳男(紅圈處)的電腦裡搜出多達6817部性影像,大部分為未成年少女。(圖/記者游瓊華翻攝)
檢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吳男自2016年至2024年間,透過社群媒體、交友軟體或Cosplay攝影活動認識未成年少女,並以「互惠拍攝」或付費拍攝為誘因,邀約少女到景區、攝影棚、旅館或其台南住處拍攝,過程中再以利誘、勸說甚至違反意願的方式拍攝性影像,並對被害人實施強制性交或猥褻行為,累計對29名少女犯下至少54次性侵與猥褻。
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共涉及56項犯罪事實,受害人數眾多且多為未成年少女,被告長期利用攝影師身分接近被害人,為滿足私慾持續犯案多年,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也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危害。法官因此認定其犯罪情節重大,依法合併定應執行刑為2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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