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甜心議員」貪詐助理費一審重判 今二審宣判突緊急喊卡

▲▼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因任內涉詐領公費助理補助26萬餘元被起訴,10日到台北地院開完庭受訪盼釐清案情「被知道、被理解」。(圖/記者黃哲民攝)

▲台北市議會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二審宣判突然喊卡。(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有「甜心議員」稱號的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被控在2019年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26萬餘元,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5年8月、3年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原定於5日上午宣判,但卻臨時取消宣判。高院並未說明原因,將擇期再開庭審理本案。

林穎孟出身2014年間的太陽花學運,之後進入前立委林昶佐國會辦公室擔任法案助理,2017年擔任時代力量中央黨部發言人,2018年獲時代力量政黨提名並當選台北市議員,由於外型甜美,獲得「甜心議員」稱號。

但林穎孟當選後陸續爆發各種醜聞。2020年間,林穎孟與自己辦公室前主任吳香君等5名助理鬧翻,助理們出面指控她是「慣老闆」、「假面甜心」、「低能」、「草包」。她也在當年8月間退出時代力量。另外她與前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於2022低調結婚,但2人婚後傳出家暴案件,雙方於2023年9月間就分居,2024年1月就離婚。

至於本案為2022年間爆發,檢調單位查出林穎孟涉嫌利用人頭戶詐領助理費,因此於當年3月間發動搜索行動,帶回林穎孟與多名助理,因林穎孟因涉嫌重大,檢方一度聲請羈押禁見,但最後改諭令100萬元交保。全案於當年8月間偵查終結,檢方對林穎孟依照《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圖利」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穎孟以前男友葉曜彰為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因此依照「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至於葉曜彰則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審理後,原定於5日上午宣判。但宣判前合議庭法官卻突然取消宣判,高等法院也未說明原因。據了解,律師日前緊急遞狀,宣稱還有證據尚未調查,因此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有必要予以釐清,所以才會取消這次宣判;合議庭也將擇期審理新提出的事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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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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