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逆轉!馬匹咬傷幼童右耳 清境農場、委外業者判賠71萬

▲清境農場馬匹咬傷幼童右耳案纏訟5年,二審判決月前出爐,圖非當事馬匹和遊客。(圖/資料照片)

▲清境農場馬匹咬傷幼童右耳案纏訟5年,二審判決月前出爐。上圖非當事馬匹和遊客。(示意圖/資料照片)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蔡姓夫婦5年前帶著2歲幼子到清境農場遊玩,與馬匹合照時,蔡小弟不幸遭咬傷右耳、蔡妻亦連帶摔傷,蔡姓夫婦事後向農場和馬術活動委外業者李女提告求償231萬餘元;一審原判免賠,蔡姓夫婦不服上訴,月前台中高分院判決逆轉,農場和業者需賠償71餘萬元。

判決書指出,清境農場與李女簽立馬術活動委託經營勞務採購案契約,委由負責場內「觀山牧區」綿羊、馬匹等動物之管理、飼養、照顧及表演活動等事務;蔡妻於110年4月5日當天徒手抱住其幼子站立在餵馬區圍欄外,由蔡男拍照留念之際,蔡小弟遭餵馬區內之馬匹咬甩右耳,致蔡妻重心不穩,母子雙雙摔倒在地,蔡小弟因此受有右耳撕裂傷合併部分軟骨缺損、右後腦部挫傷及瘀傷等傷害、蔡妻則受有左側膝部壓砸傷、左側膝部擦傷之傷害。

蔡姓夫婦認為李女為園區之餵馬區經營管理者,卻未注意設置警告牌提醒遊客與馬保持距離,亦未設置適當之安全防護設施,也無任何工作人員在場維護確保遊客與馬之互動安全,與清境農場雙方顯有過失,因此就醫藥費、蔡小弟右耳重建費、請假扣薪和精神撫慰金等求償231萬餘元。

不過南投地方法院進行一審時,李女主張餵馬區設有圍欄、繫繩和警告標語,也有人員負責宣導,蔡姓夫婦皆未予注意、逕自靠近馬匹才導致受傷,清境農場也主張馬匹服務為業者提供專責,該場並未違反《消保法》;地院認定業者無違反任何注意義務情形,於113年3月判決免賠。

經蔡姓夫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法官則認為目前國內就觀光馬場之圍籬設施尚未建立標準規範,但餵馬區既有圍欄、防護繩、警告牌設置,且事故發生後,李女又於圍欄部分外圍增加防護繩、在四面圍欄增設「保持距離預防咬傷」警告牌各1面,且將多處圍欄高度提高,足見其已預見馬有咬傷遊客之危險性,依案發時科技、能力可預防事故發生卻未做到而有疏失;且事故發生時為清明兒童連假期間、遊客人數多、園區範圍甚大,遊客可自餵馬區任一方向靠近拍照、餵食,未必會看見系爭警告牌,作證的李女之員工也證稱「當時在收拾,未注意餵馬區狀況,未被牽騎的馬是由同事看管」,已難認能及時阻止蔡家三口及其他遊客靠近圍欄。

二審亦認定清境農場對業者有監督之責,農場與業者皆有疏失,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審酌得請求之金額後,判賠71萬元4000餘元,全案仍可上訴;清境農場則回應,將尊重法院的判決,且在5年前該起意外發生後即已將馬廄圍籬加高,並增設第二道圍籬和警語標誌,呼籲遊客能多加留意、維護自身安全。

03/12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67 2 4597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