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時捷跑車自撞國道橋墩,車頭全毀、右前輪還噴飛。(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國道1號南下35.4K處泰山轉接道,2025年2月3日發生車禍事故,一輛市價412萬的保時捷718 Cayman打滑自撞橋墩,趙姓男駕駛及梁姓男乘客當場拋飛車外,其中梁男送醫後不治。新北地院依照過失致死罪,處趙男有期徒刑9月。
判決指出,趙男2025年2月3日15時35分許,駕駛保時捷搭載梁姓乘客沿國道1號往南行駛,行經南向35.4公里,本應注意減速變換車道進入五楊高架,未依規定減速,貿然煞停打滑,失控撞擊分隔島,致梁男拋飛車外躺臥於車道上,受有全身多處外傷骨折致創傷性休克,經送醫後仍不治死亡。
法院審酌,趙男應小心謹慎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未依規定減速,貿然煞停打滑,失控撞擊分隔島,肇致本件車禍事故發生,造成梁男死亡之結果,趙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梁男家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依照過失致死罪,處趙男有期徒刑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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