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花50萬元買一輛烤肉車反悔提告車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exels)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一名男子花了50萬向經營中古車行業者購買一輛休旅車,事後發現該車竟曾有人在車內燒炭輕生,氣得控告業者涉嫌隱匿實情詐欺。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在購車前聚餐時,就曾與證人及業者討論是否購買這輛「烤肉車」,還問「八字重不重」,並表示自己不怕,認定業者並無詐欺犯意,判他無罪。
這起買車糾紛發生在3年前,一間中古車行,將一輛出廠不到幾年的休旅車,以50萬元的低價格賣給男子。事後,男子開車時總覺得車內有異味,他的家人上網一查,發現該輛車曾有人在裡面燒炭輕生,也就是俗稱的「烤肉車」的事故車,並認為,如果早知道是這種車,他根本不會買,因此控告業者詐欺取財。
審理證人關鍵曝光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業者始終堅稱自己清白,表示賣車前就已經明確告知男子這輛車的狀況。法院審理時,一名證人出庭證稱,在男子買車的兩天前,自己曾和男子及業者一起聚餐。當時男子因為想買車,就和業者聊了起來,自己當時清楚聽到兩人在討論「烤肉車」。
證人證稱,男子還主動問業者,如果決定買這台「烤肉車」,價格能不能再便宜一點?並強調自己「不要泡水車和大撞的」,但對這台車似乎並不忌諱。證人當時還好奇問什麼是「烤肉車」?兩人解釋後,還一度反問對方「這樣敢買嗎?」男子則回答「我八字很重,沒在怕的」,甚至繼續討價還價。
法官依證人證詞認定無罪
法官認為,證人與買賣雙方都沒有恩怨,沒有理由說謊,證詞可信度極高。反觀告訴人的指控,缺乏其他具體證據來補強,更與證人證詞內容完全相反。雖然男子家人確實搜尋到網路資料,證明該輛車確實有問題,但這些資料只能證明車輛的「身世」,無法直接證明男子在賣車時「沒有告知」。加上車輛鑑價協會的報告顯示,該車當時正常行情約54萬,業者只賣50萬,價格並未明顯偏高。
法官認定由於證據無法證明業者有刻意隱瞞或施用詐術,判決業者無罪,由於男子的家人在案件審理期間,拍攝法院法庭外觀,並對證人嗆聲「要讓你多一條偽證罪」。法官認為這種行為可能涉及妨害司法公正,已建請檢察官另案偵辦處理。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