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上人妻問「私奔嗎?」 小王要賠正牌尪20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人夫控訴,妻子小美(化名)與已婚男子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僅多次接吻、相約出遊,甚至互傳「私奔嗎」、「我願意,帶我走」等曖昧訊息,讓他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60萬元。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阿強應賠償人夫20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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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未否認與小美發生婚外情。(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他與小美結婚30年,現已離婚,但小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阿強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多次接吻、擁抱,還相約一起出遊,種種行為顯然已經侵害到他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阿強提告求償20萬元。

對於人夫的控訴,阿強並未對侵害配偶權的部分提出爭執。

法官表示,經檢視阿強和小美之間的對話紀錄,兩人曾互傳「如果我們兩個是夫妻一定很幸福」、「如果我早點認識你,有可能你就會有小孩了」、「愛妳100分」等曖昧訊息,阿強甚至曾詢問小美,「私奔嗎?」小美則回答,「我願意,帶我走」。

法官認為,兩人在字裡行間互表愛意,這顯然已經超出一般異性朋友之間應有的談話內容,阿強的行為確實侵害到人夫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加害情節非輕,考量到雙方的身分、教育程度、地位、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他應賠償人夫2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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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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