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急診女病患!台大住院醫急認罪道歉 二審改判2年

▲沈玉琳轉往台大醫院救治。(圖/記者林敬旻攝)

▲黃姓狼醫性侵女病患,一審判3年,二審改判2年。(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婦產科醫師黃信穎在台大擔任住院醫師時,性侵來急診的女病患,被台北地院依他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處3年徒刑。全案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認為一審量刑稍嫌過重,且未考量黃信穎認罪、多次道歉、積極想和解等犯後態度,撤銷原判決,改判他2年徒刑。但因為黃信穎沒有取得被害人原諒,不給予緩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信穎在台大婦產部擔任住院醫師時,於2021年6月間以實施「性反應測試」為由,對女病患指侵得逞。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黃信穎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依他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處3年徒刑。黃信穎的執業執照也被台北市衛生局廢除。

檢方和黃信穎都僅針對一審量刑部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表示「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黃信穎的犯罪手段和情狀,原審量處3年徒刑,稍嫌過重。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黃信穎在二審中坦承犯行,且多次用書面對受害女子道歉,並表達賠償相當金額的意願,但因受害女子拒絕所以未能和解。原審量刑未審酌黃信穎認罪、道歉和積極想賠償的犯後態度,認為黃指摘原審量刑過重有理由,撤銷原判決,改處黃2年徒刑。另外,黃信穎雖請求法官給予緩刑,法官認為黃信穎雖無前科,但至今未賠償或取得被害人的原諒,不宜宣告緩刑。

03/09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487 1 5716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