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3內鬼工程師2/1起延押2個月 看守所內過年

▲▼台積電3內鬼工程師,左起戈一平、陳力銘、吳秉駿。(圖/記者呂佳賢攝)

▲涉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機密的3名內鬼工程師,各被延長羈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裡過年,左起戈一平、陳力銘、吳秉駿。(資料照/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從台積電離職後到日商設備大廠工作的工程師陳力銘,勾結仍在台積電的2名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大量翻拍2奈米製程機密,3人被起訴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目前均在押,審理本案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調查認為3人仍有勾串滅證之虞,已裁定3人從本月(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將在看守所裡過年,但可以跟至親接見通信。

根據智財法院裁定主文,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均自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配偶、直系血親除外)。

本案源於陳力銘從台積電離職後,涉透過仍在職同事吳秉駿、戈一平,竊取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帶槍投靠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公司,3人去年(2025年)8月底被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起訴涉犯《國安法》等罪嫌,檢方求處陳男14年徒刑、吳男9年、戈男7年。

台積電2奈米晶片製程被列為《國安法》所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涉嫌竊取、侵占、擅自重製或洩漏,法定可判刑5年以上、12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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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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