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郵政有員工請滿7天陪產假,駕駛加給竟被扣錢。(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陪產檢及陪產假自111年1月18日過後從5天增加為7天,不過中華郵政內規未隨之修正,導致有員工請滿7天陪產假卻少領加給,直到員工向工會投訴後,中華郵政遲了1年才修改規定,不過對於該1年期間被多扣加給的員工仍未補發。中華郵政公司表示,明年2月底前將完成補發,預估有148人適用。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理事長廖迺辰表示,為了打造更友善的育兒環境、提高年輕世代的生養意願,《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修正條文將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增加為7日,於111年1月18日上路後,然而當政府努力催生之際,郵政公司居然還在扯後腿,當時未隨同修正《各級郵政機構核發兼任駕駛加給及收投加給要點》,致使許多同仁因請休陪產檢及陪產假超過5日,無法領取全月的駕駛加給,只能按日領。
廖迺辰指出,他接獲員工投訴,原應按全月給付之駕駛加給,竟因依法請了7天陪產假而被扣錢,少領了一千多元,工會接獲員工投訴後,郵政公司於112年1月13日修正內部加給要點規定,將陪產檢及陪產假排除在「未實際擔任駕駛、收投工作天數」之外。
廖迺辰說,此修正溯自112年1月1日實施,但111年到112年之間的多扣薪卻沒有補發,工會提報勞動檢查後經勞資爭議調解,在裁罰程序接近尾聲之際,中華郵政終於同意115年2月底前完成補發作業。
中華郵政公司則表示,中華郵政陪產檢及陪產假給予全薪並無扣薪,員工若兼任駕駛工作,則核給兼任駕駛加給。前述加給係按實際兼任駕駛天數核給,如全月未實際兼任駕駛天數少於5天者,從寬核給全月金額。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經111年底勞資會議決議將陪產檢及陪產假自112年起不計入未實際兼任駕駛天數。近期有同仁反映應溯至111年1月起實施,經中華郵政再檢視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已於111年1月18日修正施行,將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增加為7日,基於維護員工權益,即予補發兼任駕駛加給差額。
中華郵政表示,該項補發作業,預估補發人數148人,補發金額約23萬8,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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