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花蓮查水表案 民政處長深夜遭聲押

▲▼花蓮縣府參訪團拜會馬來西亞姊妹市-美里市與副市長及30位市議員一同進交流。(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左)。(圖/資料照片)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花蓮檢調昨日大動作搜索花蓮市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五處,並帶回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鍾威霆及四名戶政人員進行訊問。經過檢方複訊後,認為明良臻涉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深夜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鍾威霆及吳俊毅則分別以20萬元、30萬元交保,其他四名戶政人員則以2至3萬元交保。

檢方經過調查後,認為明良臻等人涉嫌利用選委會請戶政機關查對罷免提議人名冊的機會,違法利用個人資料,涉及《個資法》第41條、第44條及第16條等罪嫌。昨日上午8時,檢調持搜索票到花蓮縣政府民政處、花蓮市戶政事務所等五處進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相關人員訊問,除了違反《個資法》外,也釐清是否涉及《選罷法》。

昨晚,四名戶政人員約在晚間5時陸續被移送至花蓮地檢署複訊,檢方於晚間9時以涉嫌違反《選罷法》諭知2至3萬元交保。鍾威霆和吳俊毅則分別於晚間8時及9時接受複訊,並以涉嫌違反《選罷法》諭知20萬元及30萬元交保。花蓮地院預計今日下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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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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