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吵架!男臉書貼她照片「似鬼妖魔」12字辱罵 判罰3千

▲桃園市陸姓男子去年9月間在臉書上傳「公款入私帳,這算公然貪污吧?」新聞網頁,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質疑個人名譽受損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名譽權優先!男臉書貼照辱罵前友,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圖/示意照與本案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周姓男子與洪姓女性友人吵架後,竟將洪女的照片張貼在自己的臉書個人頁面,並在照片旁加註「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似鬼妖魔」等文字,結果被洪女提告。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的名譽權應優先於周男的言論自由,且周男的行為已超出一般人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周男罰金3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男與洪女原本是朋友,後來因故產生嫌隙。周男於2023年8月9日擅自從洪女的臉書個人頁面擷取照片,並將其張貼在自己的臉書頁面上,同時附上「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似鬼妖魔」等文字。洪女得知後,認為這些文字足以貶損她的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向警方報案。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周男涉嫌犯公然侮辱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且其供述與洪女在警詢及檢方偵查時的證詞相符,並有周男臉書截圖作為證據,法官認定周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

法官指出,周男與洪女因故不睦後,周男在公開的網路社群平台上張貼洪女的照片,並加註負面文字,這些文字客觀上難以認定為正面評價或讚美。周男以圖文並列的方式呈現,使閱覽者對洪女的人格產生蔑視,具有貶低洪女人格尊嚴的意涵,並使洪女感到難堪,進而貶損其社會評價。

法官進一步認為,周男張貼的圖片與文字並無助於公共事務的思辨,也不屬於文學、藝術表現形式,或具學術、專業領域的正面評價。洪女的名譽權應優先於周男的言論自由而受到保障。周男的侮辱性言論具有持續性、累積性及擴散性,對洪女的名譽權侵害程度甚高,已超出一般人合理忍受的範圍,確屬公然侮辱無誤,因此判處周男罰金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更多新聞】

►勾結船員走私禁藥!基隆港工人出怪招 胎盤素、美白針藏牆上

►不鳥保護令!基隆男放鞭炮騷擾檳榔西施 下場曝光

►基隆男童衝對向找阿嬤 只看一邊遭撞飛!他重摔爬起來還能跑

►陷愛情詐騙!女抵押2房產4700萬積蓄全賠光 詐團6人遭起訴求重刑

03/26 全台詐欺最新數據

更多新聞
634 2 6205 損失金額(元) 更多新聞

※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