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屍魔羈押還能閱報、看電視!檢聲請禁令遭法院駁回

▲▼             高雄73歲碎屍魔張介宗回到案發現場,模擬當時手法。(圖/記者吳世龍攝,下同)

▲張介宗在看守所內竟能看電視、閱報,檢方聲請禁止但遭法官駁回。(圖/記者吳世龍攝,下同)

記者吳奕靖、陳韻如/高雄報導

高雄前鎮73歲恐怖碎屍魔張介宗6日被檢方聲押關在看守所內,但他竟能在看守所內看電視、閱報,檢方擔憂此舉恐造成偵辦進度外洩,影響案件調查,因此向法院聲請禁止張嫌接觸媒體。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禁止閱報與滅證並無關連,因此駁回聲請。

據了解,檢方於6日聲押張嫌時,曾向法官提出禁止其訂閱報紙及閱讀涉己新聞的請求,這一部份遭法官駁回。法官認為,當時檢方僅能證明張嫌涉嫌殺害一名林姓婦人,尚無證據顯示他與另外兩名婦人(張婦及黃姓兄嫂)的死亡有關,因此涉及被告知的權利。

▲▼             高雄73歲碎屍魔張介宗回到案發現場,模擬當時手法。(圖/記者吳世龍攝,下同)

然而,隨著檢、警進一步調查,目前已確認張嫌幾乎已確認涉嫌殺害3名婦人,截至目前專案小組已撈出23塊屍塊,確認其中包含林婦及張婦的殘骸,但黃婦的遺體仍未尋獲,關鍵的頭顱及兇刀也尚未找到,案情嚴重程度已達「罪大惡極」。

10日檢警壓解張嫌至其住處進行二度搜索採證,試圖突破其心防。在長達5.5小時的過程後,似乎沒有重大的進展。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張嫌目前所在的看守所允許收容人申請購買電視及訂閱報紙,且其涉案新聞並未被過濾或剪報,意味著張嫌能隨時掌握偵辦進度,甚至可能據此編造謊言或擬定應對策略,增加檢警偵辦難度。檢方將盡快補足證據,重新向法官聲請禁止其接觸電視及報紙等媒體。另據了解,張嫌目前尚未購買電視或訂閱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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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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