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邀五院院長會商是鴻門宴? 學者:在野黨觀點限縮協商空間

▲▼總統賴清德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圖/總統府提供)

▲總統賴清德10日召集五院院長在總統府會商國政。(資料照/總統府提供)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明天(10日)將依憲法第44條規定賦予職權,召集五院院長在總統府會商國政;不過,在野黨批評該場國政會商是「鴻門宴」,讓立法院長韓國瑜「穿小鞋」,並認為不該召集五院,而是舉行朝野政黨領袖對話。對此,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系主任張峻豪表示,若在野黨面對國政會商,陷入「以一院對四院」的觀點,代表已經限縮談話協商空間。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表示,這次賴清德宣示行使憲法44條權力,召集五院院長進行國政會商,相較過去態度相當明確,也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他說,過去從未有總統正式行使過,因此賴清德如何行使、或五院院長座位如何安排等形式上規劃,也沒有資料可循,成為總統面臨挑戰之一,也預期將格外受到關注。

胡博硯認為,這是「正面發展的第一步」,現行行政、立法間發生許多法律上的紛爭,相關爭議已經牽涉監察、司法部分,可以說「各院都有參與到」,因此總統召集五院,讓各院院長與總統進行意見交換,值得肯定。

他也指出,總統依照憲法召集會商,「對各院院長這是有憲法上的義務,基本上總統願意去召集這件事情,各院院長也要回應這件事情,照理來說都應該要出席」。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系主任張峻豪則表示,以憲法44條本文來說,總統有「調和鼎鼐的權力」,是以五院之上的高度進行調解,在後續憲法變遷過程,憲法釋字627號也將總統視為在行政權範圍內最高行政首長,代表總統相對過去,不只是制高點角色,在實際政治運作中也扮演某種程度角色。

張峻豪表示,可以看出總統此次召集會商,不但期望是能夠在五院遇到紛爭之際,扮演調和角色,也是代表執政黨站上第一線,展現負責任態度,「無論如何,都是值得肯定的」。

對於在野黨批評該場會商是「鴻門宴」一事,胡博硯表示,考試、監察、立法,都是合議制機關,院長意見不代表全體委員意見,國政會商的功能是總統願意請大家一起來協商,院長可以把五院要討論的事情,帶回院裡面繼續討論,以立法院為例,就是「帶到立法院跟不同黨團進行討論」。

張峻豪則分析:第一,在野黨說法產生矛盾,院際調解權是屬於憲法上權力機關,或是院與院間相關權利行使遇到問題如何解決,如果涉及個人或政黨,這有一點有損憲法上的高度。

張峻豪指出,第二,總統任命各院院長,是行使憲法上賦予的任命權,這是憲法機制,並非總統任命就代表那個院具有政黨色彩,更不代表是朝野惡鬥或執政黨整碗拿走,若在野黨面對國政會商,陷入「以一院對四院」的觀點,代表已經限縮談話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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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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