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女兵收15萬與香港男假結婚 又詐領補助款!遭檢舉慘了

▲▼空軍官校。(圖/記者吳世龍攝)

▲空軍官校女兵假結婚真詐財,最終遭檢舉判刑。(資料照/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空軍一名王姓女兵收受15萬元報酬假結婚,讓香港籍梁姓男子取得在台居留權,隨後又向軍方申請結婚補助款,詐取4萬6240元。橋頭地院審理後,本月初依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2罪,合併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空軍官校第十一基勤大隊設施中隊王姓女兵日前在表哥、友人介紹下,結識香港男子梁志超,雙方協定以15萬元酬勞假結婚,以便梁男取得在台居留權。

2021年12月6日,兩人到高雄戶政機關登記,當天梁又向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第二服務站申請居留。4天後,王女又申請國軍人員結婚補助費,以不實戶政資料向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國軍左營財務組申報,最終詐得4萬6240元。

橋頭地檢署接獲檢舉後偵辦,扣得王女與梁男對話紀錄,而王女也坦承犯行,與其表哥與友人證述一致,依法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審理時認為,被告與梁男無結婚真意,竟仍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已損害戶政機關、內政部移民署及國防部對資料管理的正確性,還造成國防部主計局財務中心損害,實有不該。

法官指出,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將已領之結婚補助款全數歸還,足認被告犯罪所生損害稍獲減輕,且尚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無前科,但為讓被告記取教訓,建立正確法治觀念,因此2罪合併判處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梁男,已經出境,另行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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