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項目限縮後首周,違規開罰件數反增加。(示意資料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今年6月30日起,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警方仍可取締。交通部今公布統計,新法上路後,首周民眾檢舉數量減少3萬件,但警方取締違規卻增加2萬多件,警方執法強度沒降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新制6月底上路,路口、公車站、併排等臨停,以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道車無人在後指引等,總計有8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不過警方仍可針對相關違規取開罰。
檢舉限縮6月底上路後,檢舉量出現下滑,不過違規開單卻增加了。交通部長李孟諺指出,檢舉項目限縮後,違規告發件數和罰單總件數反而增加,主要是因為警方執法強度提高,且很多是屬於逕行告發,科技執法和違規照相取締也佔很高比例。
▲交通部長李孟諺。(圖/記者李姿慧攝)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6月30日檢舉和記點項目調整之後,外界比較擔心執法強度會較低。
林福山進一步指出,實際上依據新舊法實施前後數據來看,6月30日前一周交通違規舉發了24萬件,檢舉限縮等新法實施後,首周舉發達26萬件。
林福山說明,檢舉項目限縮前一周,警方受理了13萬件民眾檢舉,新法上路後一周檢舉量為10萬件,民眾檢舉變減少,但取締舉發件數反而增加2萬多件,主要是因應新法,也請警政署針對安全維護重點加強執法,警方的執法強度並沒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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