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酒駕判刑又拒測不繳18萬 壽險保單被扣...急求情卻失聯

2024年01月19日 14:00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討拒做酒測罰單18萬元,扣押當事人壽險保單價值準備金準備強制執行。(圖/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討拒做酒測罰單18萬元罰鍰,扣押欠繳當事人的壽險保單價值準備金準備強制執行。(圖/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黃姓男子先前於12年內6度被查獲酒駕超標,其中4次入監服刑,前年(2022年)又因騎機車拒做酒測挨罰18萬元逾期未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黃男得知名下1張壽險保單的準備金與理賠金被查扣,擔心遭解約會失去日後保障,允諾新北分署先取走理賠金扣抵約12萬元,他會籌錢付清餘款以保住保單,但黃男卻爽約還失聯,新北分署近日將發函催討,必要時強制解約黃男部分保單收取準備金還清罰鍰。

對於債務人擔任要保人的壽險保單,能否被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解約、向保險公司取走解約金(即保單價值準備金),過往法院看法不同,最高法院前年(2022年)12月召開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將保單價值準備金視為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若欠債被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或執行分署可核發執行命令解約拿錢。

但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強調,強制執行時應審慎行使這項契約終止權,宜讓債務人、債權人與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後,再裁量是否解除壽險保單契約執行價值準備金。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討拒做酒測罰單18萬元,扣押當事人壽險保單價值準備金準備強制執行。(圖/新北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解釋扣押欠款人的壽險保單價值準備金,不會立刻強制執行解約拿錢。(圖/新北分署提供)

現年46歲的黃男從2009年6月到2021年5月間,共被查獲6度酒駕超標,先後被宜蘭、新北、台北及士林等4個地檢署起訴,均判有罪,其中4案服刑共20個月、另2案易科罰金共21萬元,已屬酒駕慣犯。

2022年4月間的傍晚5點多,黃男無照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路四段被警員攔檢,他拒絕吹氣做酒測,被移送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罰鍰,因逾期未繳,去年(2023年)2月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黃男還是不出面處理。

新北分署清查黃男名下存款撲空,但發現他有1張壽險保單還有約14萬元的價值準備金,以及附加醫療險1筆理賠金約12萬元,立刻查扣。黃男一直到去年10月才打破沉默,電話聯繫新北分署央求別強制解約他的保單收取價值準備金,他願先以理賠金扣抵罰鍰,餘款將盡快籌錢繳清。

新北分署同意黃男請求,先取走約12萬元的醫療理賠,但黃男從此無音訊,電話也不接,新北分署今(19日)表示,近日將發函通知黃男限期繳納,若再沒回音,就會強制解約黃男部分壽險保單收取價值準備金,屆時黃男的壽險保障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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