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戲贊助50萬不見了!藝人郭美珠喊冤 法官打臉...還紅面觀音清白

2023年10月19日 15:28

▲高雄內門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與資深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並轉交郭美珠爐主贊助的50萬元給劇組,惟事後郭說沒收錢引發一場長達2年的官司。(內門南海紫竹林寺紅面觀音佛祖總廟臉書,下同)

▲高雄內門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與資深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並轉交郭美珠爐主贊助的50萬元給劇組,惟事後郭說沒收錢引發一場長達2年的官司。(內門南海紫竹林寺紅面觀音佛祖總廟臉書,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高雄內門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2021年1月與資深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廟方全力配合拍戲,還轉交爐主贊助的50萬元給劇組,不料,事後郭美珠卻否認收到錢,雙方各執一詞因而鬧上法庭。法官審理後,未採信郭美珠的辯詞,認定她確實收了贊助款,還給廟方一個清白。

南海紫竹林寺主委宜清富19日在台南受訪時表示:「好意贊助卻惹得一身腥」,他指出,廟方原本樂見「紅面觀音故事」能透過戲劇廣為人知,不料卻因款項認知而決裂,雙方纏訟2年多,所幸法院查出真相,還給廟方公道,他呼籲台灣寺廟都要慎重注意,對於錢的流向都要有憑有據,以免發生誤會。

橋頭地院判決指出,資深演員郭美珠2021年1月間,至紅面觀音廟拍攝《新台灣奇案》,廟方同意贊助50萬元現金,詹姓爐主也跟進贊助50萬元,還把現金給廟方,由「南海紫竹林寺」主委宜清富代簽收據,並到台南把爐主的50萬元轉交給製作人陳蒼嶺與郭美珠。

郭美珠當時表示,宜主委是戲劇的統籌,也已簽收請款單,她因此未再親自簽名,但郭事後也否認有收到錢,詹姓爐主認為自己捐的錢戲組居然沒收到,因而提告,要求廟方提起「返還贊助款」。

法官審理時,廟方財務證稱:「他們下午回到廟裡要勘景,要去勘景的時候,陳蒼嶺有把手上拿的50萬元交給櫃台幫我保管,當天晚上他們還有在廟前直播,直到直播結束,我才將50萬元交給陳蒼嶺,當下也有打開紙袋確認總數無誤才交還,陳蒼嶺交給我保管的紙袋跟錢,都跟我交給主委的是一樣的,陳蒼嶺收完錢就放到照片中他腳上的黑色包包裡面,他們當天還有留宿,房間還是我幫忙他們訂的」。

另一方面,證人也提出訂房對話記錄及1月20日當日照片為證,此外,還有演員證稱,郭美珠曾訊息說廟方有贊助50萬元,播出後會再贊助50萬,證人:「叫我不要跟外面說她有拿錢,若被人知道,會把錢還回去,意思是戲也不拍了,我也就會沒工作。」

▲高雄內門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與資深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並轉交郭美珠爐主贊助的50萬元給劇組,惟事後郭說沒收錢引發一場長達2年的官司。(內門南海紫竹林寺紅面觀音佛祖總廟臉書,下同)

法官審理後認為,請款單上記載「由主委宜清富代理台灣奇案製作人郭美珠請款贊助拍戲之費用」,金額為50萬元。比對相關證人證述確屬有據,郭美珠傳訊「可以馬上還回去」等語,更堪信宜清富交付郭美珠及陳蒼嶺系爭贊助款等情,應屬非虛。

法官檢視郭美珠間對話記錄,郭美珠曾說「要計較什麼,那你們就叫戲說來做阿,原金奉還」,其中「戲說」應為其他電視台拍攝之「戲說台灣」戲劇,足認郭美珠應在表明如要計較款項,那就不願繼續拍攝,應即係願將所收受之款項全額返還之意,如郭美珠未收受贊助款,應亦無表明「原金奉還」之可能。

郭美珠在庭訊中堅稱,廟方答應支付的100萬元,實際上始終未給。「原金奉還」的意思是「如果有拿絕對奉還,但實際上我沒有拿這個錢,我也不差這個錢」。但法官發現對話記錄中均無任何假設語氣,顯與其證述之含意不符,郭美珠也未能提出合理解釋她何以有該等陳述,法官認為其證述之內容可信度有疑。

法官依兩造提出之事證,應足認定廟方確已將贊助款,交付郭美珠及陳蒼嶺收受等情屬實,廟方確已履行系爭贈與之負擔,因此判決廟方勝訴,不用還錢。

▲高雄內門紅面觀音總廟「南海紫竹林寺」,與資深藝人郭美珠合作拍攝《新台灣奇案》,並轉交郭美珠爐主贊助的50萬元給劇組,惟事後郭說沒收錢引發一場長達2年的官司。(內門南海紫竹林寺紅面觀音佛祖總廟臉書,下同)

官司出爐後,內門南海紫竹林寺紅面觀音佛祖總廟在臉書PO文指出:「糾纏2年多總算見天日,廟方跟我與台灣奇案製作人郭美珠,陳蒼嶺與廟方拍戲讚助款,有拿廟方賛助款竟說沒拿到,事實證明如判決結果。詹豐綦訴訟案於9月27號橋頭地方法院二審判決所有證據證明郭美珠及陳倉嶺確實有收受廟方的讚助款確定。紅面觀音總廟廟及我全數勝訴。全案以定不得上訴,總算還廟跟我公道。感恩紅面觀音菩薩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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