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腳踏車騎上人行道!他驚「行人地獄+1?」 規定曝光長知識了

▲▼ 自行車通勤照片。(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示意圖,非當事人,亦和本新聞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朱祖儀/綜合報導

有些人平時會騎腳踏車通勤,也會將其當作假日的休閒運動。但一名網友抱怨,最近走在人行道上,差點被騎著腳踏車的阿伯撞上,好奇「這樣算不算行人地獄?」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有些人認為應該騎在自行車道上,但也有人感嘆「台灣的道路規劃真的不行」。

原PO以「人行道上可不可以騎自行車」為題在PTT發文,表示他近來走在人行道上,差點被騎著腳踏車的阿伯撞到,碰到這情形讓他忍不住好奇,腳踏車到底應該騎在人行道上,還是應該騎在馬路上比較好,「這樣算不算行人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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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曝光後掀起討論,網友紛紛表示「看路段,但行人優先」、「有個東西叫自行車道」、「沒規劃自行車道的理論上不行」、「要看設計,像是台中文心路的人行道有混合自行車道」、「正常不行,共用的可以」、「畫在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還是行人優先啊」、「看有沒有設腳踏車道,沒有就不能騎,要騎慢車道」、「當然不行,車子走車道啦」。

也有人感嘆,「不能,但你會發現馬路實際上也不能騎」、「這問題好,但在台灣我寧願騎在人行道,也不願跟車搶道,在台北都這樣」、「慢車道就是設計給腳踏車這類車用的,只是台灣把機車趕去慢車道才混淆」。

▲▼ YouBike微笑單車,UBike,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示意圖,非當事人,亦和本新聞無關。(圖/ETtoday資料照)

至於腳踏車到底可不可以騎上人行道?北市府警察局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使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的情況下,主管機管得於人行道設置標誌及標線知路段,讓行人及腳踏車共道,但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且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者可處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不等罰鍰。

台中市府警察局先前也曾提醒,自行車屬於慢車,應該騎乘在在道路的「慢車道」、「自行車專用道」或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之人行道上,不可恣意騎上騎樓及人行道。

另外,當腳踏車騎在慢車道上,也要注意自行車行駛到設有左轉專用號誌的路口,不能直接進入快車道到左轉專用道等候左轉,也不可以由慢車道直接左轉;而在設有機慢車優先道路段行駛時,機車可以進入外側快車道行駛,但自行車只可以在機慢車道行駛;當自行車遇有路邊有違規停車而駛入快車道時,也可能構成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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