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刺青男吸毒爽嗨突倒地猝死 麻吉嚇壞找朋友一起丟包棄屍 

▲桃園刺青男吸毒暴斃被丟包在彰化。(資料圖/民眾提供)

▲桃園刺青男吸毒暴斃被丟包在彰化。(資料圖/民眾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桃園一名25歲刺青吳姓男子因吸毒過量暴斃,去年7月間被友人張男夥同鍾男將屍體丟包在北斗鎮環保公園一處隱蔽的產業道路旁,張男當時被羈押,鍾男則10萬元交保候傳,彰化地院審結,依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及遺棄屍體罪,將張、鍾2人分別判處5年6月及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應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去年7月2日深夜,張男載著吳先去買毒品施打工具,隔日清晨4點再去向萬男買4,500元海洛因及9,000安非他命後,駕車返回地政路住處,將毒品全交給吳使用,吳在張的住處因施用毒品過量,影響心肺功能,導致中毒性休克而死亡。

張男發現吳暴斃後,未報警處理或通知其家人,反而聯繫鍾男,將屍體搬上張的自小貨車後,由張駕駛該車輛,鍾則騎機車跟隨在後,前往環保公園內偏僻產業道路,將屍體棄置在路旁草叢後離去,直到5日下午1點53分被路人發現報警。

▲桃園刺青男吸毒暴斃被丟包在彰化。(資料圖/民眾提供)

檢警前往調查發現吳男,身體僵硬、有針孔痕跡,也有些微曬傷,人已明顯死亡,他頭部下面墊著一個皮包,從皮包內文件,查出「路倒男」姓吳(25歲),來自桃園。

法官審酌張男幫助吳男施用海洛因及安非他命,助長毒品濫用,戕害他人身心,造成吳男終因施用毒品過量死亡;又在發現吳死亡後,反而聯繫鍾男一同將屍體遺棄,二人所為實屬不該等情,量處上述其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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