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涉貪台南地檢否認吃案 分案重啟調查

▲陳宗彥涉召妓貪瀆案,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否認吃案,指台南地檢分案重啟調查。(圖/記者蘇位榮攝)

▲陳宗彥涉召妓貪瀆案,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否認吃案,指台南地檢分案重啟調查。(圖/記者蘇位榮攝)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爆料,涉嫌在台南市議和市政府公職期間召妓及涉貪情事,媒體質疑當時台南地檢署吃案,法務部責成台灣高檢署進行調查,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今天表示,高檢署已指派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調查此案,同時,南檢今天分案重啟調查此案有無違反貪汙治罪條例。

林宏松指出,初步了解這個案子是台南地檢署圓股檢察官偵辦他案時,發現時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局長陳宗彥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於103年4 月14日簽分他案,第二天經檢察長核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號案件偵辦,分案後,圓股檢察官和接續的義股檢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職務調動接辦)均有採取偵查作為,年餘後,認為沒有積極事證足認有貪汙情事,於104 年8月 31日簽結,檢察長次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於同年同11月11日歸檔。

至於本案為何流出簽呈和監聽譯文,林宏松表示正在了解中。而本案源頭的妨害風化案為何案情及是否調查時任台南地檢檢察長費玲玲,林宏松皆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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