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亞尼克員工賣生乳捲業績差要受罰 前主播妻挨告結果出爐

▲▼亞尼克新推「草莓可可卡士達」生乳捲。(圖/記者蕭筠攝)

▲亞尼克菓子工房招牌商品生乳捲。(資料照/記者蕭筠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曾犯《藥事法》與《醫師法》等罪被判刑1年的前美魔安公司負責人陳谷蒨,2021年PO文爆料知名的亞尼克菓子工房公司,強迫員工每月須銷售幾十條生乳捲,若業績未達標,要「記過,貼公告欄寫檢討報告,扣年終」,亞尼克堅稱並無如此懲處,告陳女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陳女有合理查證,目的是為勞工權益發聲,判陳女無罪,可上訴。

2000年從新北市萬里區發跡的亞尼克,創立至今的年營收已衝破6億元,號稱團購蛋糕名店,招牌商品生乳捲更在2021年締造銷售195萬條的紀錄。但陳谷蒨2021年9月在1個美妝保養品的臉書粉專PO文,指稱亞尼克強迫員工背業績推銷生乳捲,「朋友每個月都有幾十條蛋糕壓力」、「沒達到要記過,貼公告欄寫檢討報告,扣年終」等語。

陳谷蒨PO文還指「亞尼克就變相要求全體員工,不管什麼職位,一律每個月都要有賣蛋糕的業績。搞得我們家人朋友群裡時不時要有買亞尼克蛋糕的壓力」、「聽說他們蛋糕已經生意很好了,為什麼還要讓每個內勤員工都有業績壓力?搞得像蛋糕的傳銷一樣?」、「我們也不能每個月都想吃亞尼克阿」、「有員工受不了去爆料公社爆料,馬上被揪出然後下架新聞」。

亞尼克公司獲悉後,先告粉專板主涉嫌加重誹謗,板主抗辯亞尼克利用提告想揪出原PO、與他無關。法官認定板主對於粉專成員的PO文僅做形式審查,過濾掉廣告文、垃圾文或隱含色情與暴力的內容就刊登,貼文的文責應由原PO負擔,判板主無罪,而陳谷蒨也接著成為亞尼克本案追究目標。

亞尼克提告指稱,從未對銷售生乳捲沒達標的員工做「記過,貼公告欄寫檢討報告,扣年終」等懲處,陳谷蒨沒查證就在多達18萬7000名成員的粉專PO文抹黑,以致亞尼克商譽受損。

▲亞尼克民生店,吳宗恩董事長。生乳捲。(圖/記者黃士原攝)

▲亞尼克菓子工房否認懲處銷售生乳捲業績沒達標的員工。圖為亞尼克北市民生店外觀。(資料照/記者黃士原攝)

陳谷蒨出庭以娃娃音否認意圖破壞亞尼克商譽,她抗辯說,她的朋友在亞尼克工作,透露曾因推銷蛋糕的業績不夠而被記過、寫檢討報告、貼公佈欄並扣年終獎金,所以PO文替朋友打抱不平,在粉專匿名PO文是避免害朋友被公審。

亞尼克反駁指出,陳谷蒨的朋友因沒落實巡廠流程被處分,記申誡而非記過,也沒扣年終,陳女PO文內容與事實差距太大、惡意扭曲,對亞尼克充滿敵意,造成網友輿論的誤解,亞尼克要求刪文未果,已無其他方式獲得澄清,只好提告還原真相。

法官審理認定陳谷蒨的消息來源,確實是任職亞尼克的朋友自認業績沒達標,遭公司找理由處分,從陳女和朋友的頻繁對話紀錄,可見陳女並沒瞎掰所謂的業績壓力跟懲處,陳女相信朋友所言,PO文內容涉及勞工權益等公益議題,不是以毀損亞尼克聲譽為唯一目的,且無任何重大輕率的疏忽,據此判陳女無罪,可上訴。

陳谷蒨是中視新聞前主播張元培妻子,陳女經營美魔安等美妝品牌,被查出非法進口雷射光儀器且無照為客戶光療除斑,加上銷售化妝品不實標示製造廠商名稱,2019年被依違反《藥事法》、《醫師法》等罪合併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併科罰金3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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