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桃園2偵查隊長「與黑道聚餐」 遭拔官記大過

▲▼員警未經報備與特定對象同桌飲宴懲處案,桃園市警察局。(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龜山分局偵查隊長與黑幫份子聚餐未報備,桃園市警察局予以拔官記大過處分。(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趙蔡州/桃園報導

桃園警察局龜山分局偵查隊長陳朋翔被查出,2022年12月與天道盟正義會中壢分會長餐敘。桃園市警局調查後,確定陳員應徐姓友人邀約餐敘,期間與有幫派背景朱姓男子同桌用膳,事後卻未依規定報備,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記一大過重懲並調非主管職務,而同行的高姓偵查隊長、4名偵查佐分別予以記過一次且調非主管職務、記過一次處分。

桃園市警方表示,龜山分局原偵查隊長陳朋翔2022年12月初應徐姓友人邀約,前往徐姓友人位在大園區的住處餐敘,陳員當天邀請大園分局高姓偵查隊長、龜山分局偵查隊4名偵查佐一同前往,期間與有幫派背景朱姓男子同桌用膳,事後卻未依規定報備。

桃園市警方調查後,認為陳員等人行為已違反警政署「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陳員身為偵查隊長,對於餐敘人員身分背景未經查證卻應邀出席,且當天擔服勤務,仍邀同隊偵查隊4名偵查佐及大園分局偵查隊長一同餐敘,予以記一大過重懲並調非主管職務。至於同行的高姓偵查隊長,由於當日輪休,記過一次並調非主管職務,其他受邀4名偵查佐依規定記過一次。

桃園警察局強調,警局將深切檢討並製作案例加強宣導教育,嚴格要求所屬員警務必恪遵「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違者一律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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