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要移黃牌重機!大媽跳針「什麼規定?」 畫面曝光警要罰了

記者張君豪、翁子皓/台北報導

有民眾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目睹到一名大媽開自小客車準備停車,結果她發現停車格上停著一輛黃牌重機,竟下車想把重機移車,好讓自己的車能停進去,民眾見狀後勸說,但大媽仍不聽勸擅自移車。對此,警方表示,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停車位置與方式不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大媽為停車,不聽勸阻擅自移黃牌重機。(圖/翻攝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大媽為停車,不聽勸阻擅自移黃牌重機。(圖/翻攝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

有民眾在YouTube「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上分享影片,只見影片中一名大媽開自小客車準備停車,但該停車格早停著一輛黃牌重機,大媽竟突發奇想,下車打算移開該輛重機,好讓自己的車能停進去。拍攝影片的民眾見狀,上前勸阻並解釋「黃牌重機停這裡沒有錯,不能亂移車」,並表示一個停車格只能停一輛車。但大媽卻沒聽進去,跳針反問「蛤?什麼意思?」「我停過來一點,讓我們也停一下,為什麼不行?」「這是什麼規定?」隨後還稱「這樣可以啦」,堅持移車後將車停好,隨後揚長離去。

影片經PO上網,引發網友的熱烈討論,有網友表示「雖然感覺大媽並沒有聽懂,但謝謝你的仗義,願意花時間處理這種事」、「溫暖與富有人性的教大媽觀念,大媽依然不懂」、「一車一格有這麼難嗎」,還有網友開玩笑的說「這是一個60年代的大媽穿越到現代的故事」、「看車子右前側戰績輝煌,果然非等閒之輩」。

對於該起事件,北市警局交通大隊中山交通分隊表示,有關本案自小客車駕駛人擅自移動合法停放於車格內之重機,且有一個停車格位停放兩台車輛情形,警方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位置與方式不依規定製單舉發,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而移車部分屬民事侵權行為,如自小客駕駛人另有造成重機損害,可尋求法律程序救濟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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