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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12/1開放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線上申請分局領件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 嘉縣警加強宣導及取締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嘉義縣警察局12月1日起開放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分局領件,省時又便利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為改革警政業務、精進為民服務,將於111年12月1日起開放嘉義縣轄內6個分局試辦臨櫃受理警察紀錄刑事證明申請及領件服務,另外亦可於線上申辦,再就近至分局領件,讓民眾免於路程奔波,節省不少時間也增加便利性。

民眾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需求逐年增加,且嘉義縣幅員廣闊有山有海,嘉義縣警察局為提供民眾更加便利的服務,從111年12月1日起,民眾可以直接到所屬各分局(分別為民雄、水上、朴子、中埔、布袋及竹崎分局)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領件,而位於太保市的嘉義縣警察局亦維持臨櫃申請服務,民眾可選擇就近地點申請及領件,大大節省時間及增加便利性。

民眾還可多利用網路申請,再至分局繳驗證件、收費、領證一次完成,更加方便快速。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 嘉縣警加強宣導及取締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有關嘉義縣警察局及各分局提供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服務,詳細說明如下:

(一)受理及領件時間:除週休及國定假日,週一至週五8:00-12:00及13:00-17:00。
(二)地點:嘉義縣警察局及各分局「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服務櫃檯。
(三)費用:每份新臺幣100元,第2份起每份20元(以此類推)。
(四)備註:
1、配合作業時程,於分局申請案件,作業時間計3個工作日(僅限無刑事紀錄案件),如遇颱風假發證時間順延1天。但須向司法或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2、「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涉及個人資訊,建議親自辦理,如需加註英文名者,應加附有效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如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務必攜帶委託(申請)人證件(僅接受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及印章辦理,另代理人也請攜帶身分證件正本以資查驗。
3、申請人未滿20歲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前來,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身分證正本。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 嘉縣警加強宣導及取締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 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上路 嘉縣警加強宣導及取締  。(圖/嘉義縣警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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