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男性行為除罪化 婚姻平權仍是漫漫長路

▲▼彩虹旗。(圖/路透)

▲新加坡男男性行為除罪化。(圖/路透)

文/中央社

新加坡國會今天通過廢除將男男性行為視為犯罪行為的刑法377A條文,同時也修憲限制全面婚姻平權。當地一名LGBTQ人士坦言「心情複雜」,擔心同性婚姻因修憲「變得更加渺茫」。

備受爭議的新加坡刑法第377A條文規定,男男性行為屬犯罪行為,一旦罪名成立,可判處最長2年刑期。新加坡國會曾於2007年辯論是否廢除這條承襲英國殖民時期的法律條文,當時星國政府決定保留條文,雖不主動執法,但也不廢除。

隨著近年星國民眾對此條文的支持度逐年下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8月發表國慶群眾大會演說時宣布,政府將廢除第377A條文,但也強調,星國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許多國家政策都以此定義為據,「政府無意改變婚姻現有定義」,並決定修改憲法,不讓它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綜合星媒報導,歷經2天辯論,新加坡國會今天通過廢除377A條文,同時修憲新增第156節條文,明定國會有權制定法律以定義、保護、促進和推廣婚姻制度。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指出,「是時候廢除377A了,它羞辱和傷害了同性戀者」。成年男性私下的同性戀行為,並沒有引起法律和公共秩序方面的擔憂。

他強調,政府廢除377A的同時,也須採取措施應對可能後果,這包括修憲保護婚姻定義,否則新加坡一男一女的家庭結構及相關住屋、教育等政策都可能面臨風險。

外電報導,這次的修憲條文強化了新加坡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關上LGBTQ社群爭取婚姻平權的機會大門。

當地一名LGBTQ人士M先生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坦言,「心情復雜」,目前還不清楚接下來政府一些新的舉措對LGBTQ社群的影響;未來的挑戰包括同性婚姻恐因修憲「變得更加渺茫」。

另一名同志陳先生則說,沒想過有生之年會等到廢除377A這一天。對於修憲保障現有婚姻制度,他認為,這很合理,「與其說是妥協,更多是如何學習共存」。

他直言,考量新加坡社會的接受度,不奢望新加坡會允許同婚合法化。

另外,聲援LGBTQ+的「粉紅點」(Pink Dot)活動發言人陳松輝透過新聞稿表示,國會必須持續為LGBTQ+社群發聲,並在關鍵議題上採取行動,這包括教育、住房安全及心理健康,以及影響該社群生活的生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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