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見「印傭下面沒穿」絲襪羞遮...老公急拉褲 妻怒告拿房產

▲桃園市吳姓男子與已婚女友婚外情,2018年因感情糾紛發生口角,竟連續揚言將公布其裸照與性愛照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基隆一名人夫因婚後不斷偷吃被妻子抓到,承諾再偷吃就將名下新北房地送她,結果又被妻子抓到和印傭亂搞,只好認賠。(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記者郭玗潔/基隆報導

基隆一人妻因丈夫阿偉(化名)經常出軌而鬧離婚,阿偉為了安撫妻子,將名下新北瑞芳房地產權分她一半,並簽約承諾如果再被抓到偷吃,剩下一半的房產也通通送她。結果有天人妻回家,打開臥室門竟撞見家中印傭光著下半身,和阿偉共處一室,憤而提告要阿偉履行承諾。基隆地院審理,認為阿偉和印傭侵害配偶權,阿偉應依約將剩下一半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給妻子。

妻子指控,丈夫阿偉婚後多次出軌,2020年1月因被她抓到姦情,阿偉為了保全婚姻,答應將他名下位於新北瑞芳的房地分她一半,且簽下承諾書,保證不再和任何女人有不正當關係,如果再犯,就把剩下的另一半不動產也送她。

妻子指出,簽約才一年,阿偉就趁她外出時,在今年5月13日和家裡的印傭阿美(化名)發展超友誼關係,她回家時正好撞見阿美下半身赤裸,急著把褲子穿起來的一幕,讓她深受打擊,憤而提告要阿偉履行約定,把剩下的不動產給她。

全案審理時,阿偉稱妻子當初以帶孩子離開、禁止他探視為手段,他才被迫立下承諾書。何況他和阿美又沒有感情,哪來不正當的交往關係,他們只是在房間內「聊天」,是妻子一進房就打阿美、脫掉阿美的褲子。

法官檢視妻子提供的錄影畫面,看到阿偉和一名下半身赤裸的女子共處一室,女子發現有人錄影後,連忙拿絲襪和褲子遮掩私處,坐在床沿穿褲子,阿偉則站在一旁整理衣褲,2人顯然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友誼之男女關係。

法官認為,阿偉已年過50歲,應知自己簽過承諾書,做任何事前都該深思熟慮,避免有任何瓜田李下的行為,卻說自己在有床的房間,衣衫不整地和印傭「純聊天」,實難採信他的證詞,另印傭已與妻子成立調解,願意賠償妻子10萬元,更加證明2人之間有不當婚外行為,判阿偉侵害配偶權,應依約將剩下一半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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