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爆6例流感重症! 12月起公費抗病毒藥劑「增一類對象」可用

▲▼11/2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今(24)日公布國內新增6例流感併發重症個案,都沒有接種本季流感疫苗,當中有2例較年輕僅10多歲與30多歲,其餘則是50歲以上有潛在病史者者。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從12月1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一類人可用。

莊人祥說明,新增6例個案為1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80多歲,5例感染H3N2及1例感染H1N1且均未接種本流感季疫苗,其中4例具潛在病史,年齡分別為1例50多歲、1例70多歲及2例80多歲。本流感季自10月以來已經有9起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其中2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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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今(24)日表示,為因應2022-2023年流感季流感流行高峰期之防疫需求,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今(2022)年12月1日至明(2023)年3月31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從原本7大類,再增列1類「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

莊人祥說明,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目前儲備量約372萬人份,占全人口15.9%。

疾管署提醒,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後近3周下降,仍高於2020年及2021年同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近期略升,惟尚處低點;近期多種呼吸道病毒於社區流行,綜合實驗室監測資料,自9月下旬起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動度增加,近二周RSV陽性數雖有下降,惟仍高,流感病毒以A型為主,合約實驗室分離以H3N2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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