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槍擊案二審宣判 寶和會主謀仍判16年、槍手15年半

▲▼館長陳之漢槍擊案,主謀施俊吉(白衣),槍手劉丞浩(黑衣)。(圖/記者吳銘峯攝)

▲館長陳之漢槍擊案,主謀施俊吉(白衣),槍手劉丞浩(黑衣)。(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8月深夜在林口自家健身俱樂部外,遭槍手伏擊連開3槍。館長幸運保住一命,而槍手劉丞浩隨後帶槍自首試圖擔罪,但檢警查出背後為竹聯幫寶和會份子主使。一審將寶和會會長林修伯、組長施俊吉等人分別判刑18年到10月不等刑期,案件上訴二審,高院二審16日改判刑主謀施俊吉16年、槍手劉丞浩15年6月。可上訴。

館長2020年8月28日凌晨2點多,帶著2名助理離開自家健身俱樂部旗艦館時,埋伏等候的劉丞浩突然小跑步跟上,拿出槍枝朝館長的頭部、身體要害,連開3槍。館長躲得快,僅右手、右腿中彈,從車內滾落、倒臥血泊中,但他仍不忘開直播,希望網友繼承他的精神。他被送醫急救後幸運保住一命。至於開槍的劉男則隨即帶槍向警方投案,指稱自己因為被館長控告性騷擾案件,心生不滿,才會開槍。

▲▼館長陳之漢。(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館長遭槍擊,幸運保住性命。(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但檢警懷疑他動機不單純,發現劉男開槍前打了一通電話給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經過抽絲剝繭後,警方認為寶和會疑似不滿館長擋人財路,才會設計要槍殺他。警方在案發後2月,大動作搜索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及相關幹部的住處、酒店等地,並帶回10餘人訊問。檢方最後認定林修伯等人犯下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剝奪他人自由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施俊吉為主謀,將他重判有期徒刑18年6月,槍手劉丞浩判刑16年。另外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判刑4年,副會長梁智勝判刑1年,其餘幫眾分別遭判刑8年6月到10月不等的刑期。案件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期間,施俊吉等人仍否認犯罪,還是由劉丞浩擔罪,宣稱是與館長有性騷擾訴訟糾紛,才會對館長開槍。另外林修伯等人也否認犯下檢方指控的「組織犯罪」、「暴力討債」等諸項罪名。但二審仍將林修伯判刑1年、梁智勝仍維持1年刑度。

▼館長槍擊案,新北刑大掃蕩竹聯幫寶和會,帶回會長林修伯(上圖中)、副會長、及幹部施俊吉(下圖中)等10人。(圖/記者游宗樺攝)

▲▼館長槍擊案,新北刑大掃蕩竹聯幫寶和會,帶回會長、副會長、及幹部施俊吉等10人。(圖/記者游宗樺攝)

▲▼館長槍擊案,新北刑大掃蕩竹聯幫寶和會,帶回會長、副會長、及幹部施俊吉等10人。(圖/記者游宗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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