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最正刺青師」出事了!塗麻醉藥膏出大包 判決結果出爐

刺青師恩琦「懷孕被要求驗DNA」。(圖/翻攝自恩琦臉書)

▲正妹刺青師恩琦(本名茆芯瑜)為客人塗抹須醫師處方使用的麻醉藥膏惹禍,幸好賠償和解獲判緩刑。(圖/翻攝自恩琦臉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本名茆芯瑜(茆ㄇㄠˇ)的正妹刺青師恩琦,前年為康姓女客戶的左腰刺青補色,因塗抹須醫師處方使用的麻醉藥膏,造成康女出現蜂窩性組織炎,康女憤而控告恩琦涉犯過失傷害罪嫌,恩琦出庭認錯,表示原先以為抹藥不算違法的侵入性醫療行為,事發後已加強店內環境衛生與器材消毒,並當庭賠償康女7萬元和解撤告,台北地院將恩琦所犯《醫師法》輕判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恩琦在新北市新店區經營刺青店,她的刺青技術受到許多粉絲肯定,加上她外型甜美、穿著火辣,臉書的追蹤者高達43萬人,被封為「全台最正刺青師」,本案發生於前年(2020年)8月12日,當天下午4點多,恩琦在店內為康姓女客戶左腰刺青部位補色,並為康女塗抹「安麻樂乳膏」,不料造成康女抹藥部位出現皮膚炎,進而引發蜂窩性組織炎。

康女就醫治療,怒告恩琦涉嫌過失傷害,檢方偵辦發現恩琦所用麻醉藥膏屬於醫師處方用藥,恩琦並無醫師資格卻擅自抹藥執行麻醉醫療行為,一併起訴她涉犯過失傷害與《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嫌。

北院上個月(7月)開庭時,法官曉諭本案《醫師法》罪名法定刑為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若判刑7月以上就不能易科罰金」,詢問求償30萬元的康女有無意願和解,康女強調:「我一直都是可以談的!」

恩琦供稱一開始不懂法律規定,以為只是塗抹藥膏不算是侵入性醫療行為,經辯護律師解說,她已知道自己犯錯,事發後,她也加強刺青店內的環境衛生與器材消毒,願意跟康女商談和解。

辯護律師表示,恩琦展現自新決心,事發時已當場退款,但涉及雙方對於受損程度的認知不同,可能需要另由民事訴訟審理,但恩琦會秉持誠意處理,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

雙方協商後談妥以7萬元和解,恩琦當庭用手機轉帳,康女確認賠款入帳,具狀撤回對恩琦的過失傷害告訴,法官認為恩琦犯後態度良好,也無前科,考量政府機關對於管制藥品的宣導不足,一般人極容易取得,不宜過度苛責小額經營的店家,因此將本案不能撤告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輕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