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小模簽AV約攝影師秒變男主 多次「趕拍新片」沒分潤慘了

▲楊姓男子去年4月邀約傳播妹出場陪酒,疑因夜渡資未一次付足,事後挨告妨害性自主。(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中1名小模指控被誘騙拍性愛影片,最後認為被騙色,氣得提告性侵。(示意圖/取自Pixabay)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1名外拍小模,在臉書社群認識1名攝影師,但前往攝影師家中拍照時,攝影師卻提出為了增加銷量,要拍攝「露一點」的照片、影片,要小模簽下AV合約後,馬上變成男主角拍起性愛影片,要小模幫其口交、性侵得逞,還聲稱「影片上網供人付費欣賞,每個月所得可分小模8成」,又陸續「以拍片為由」,約小模到雙北地區的旅館發生多次性行為,小模發現被騙色,氣得報警處理。

據了解,住在新竹的39歲G姓男子,平時擔任廚師,業餘也從事攝影師的工作,在臉書社群認識1名22歲的小模,並在5月初與小模相約到新竹家中拍攝照片,但是卻在現場暗示「拍露一點,比較有看頭」,當下與小模簽下AV合約。

G姓男子當場化身男主角,2人在G姓男子家中「演戲」,G姓男子還拿出攝影機拍下整個性愛過程,還向小模表示,可以將影片分享到成人色情網站,供人付費觀賞,「這樣每個月還可以分紅」。

G姓男子還向小模保證,AV影片上傳網路供人觀賞,每個月分紅所得可以將8成給小模,後來又陸續邀約小模前往雙北地區的旅館「趕拍影片」,還煞有其事的找來50歲的L姓男子在場當起攝影師。

但是小模發現根本沒有分錢,且自己的性愛影片還被上網供人觀賞,氣得報警處理,警方前往G姓男子家中搜索,當場查扣4張記憶卡,且裡面還有當初與小模拍下的性愛影片,另外還查扣電腦等證物。

據悉,G姓男子還將家中的角落佈置成拍攝現場,甚至還有多套「角色扮演」的衣服,但G姓男子則否認性侵,辯稱當時簽下拍攝性愛影片的合約,且發生關係都有經過小模同意。

G姓男子指出,相關影像在拍攝完畢後都有給小模檢視,且影片上傳也承諾女方可以獲得8成的酬勞,且每個月都可分到錢,但是根本還沒一個月,所以還沒分紅就被小模提告性侵。

據了解,小模當時前往G男家中,男子聲稱「拍露一點才有賣點」,簽下合約後又說「為了銷量」可以拍性愛影片上傳網路分潤,當下馬上變身男主角拍起性愛影片,最後小模指控,G姓男子拿合約恐嚇,後續要再逼迫小模前往旅館多次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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