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逆轉!女老師當街遭大外割還上手銬 警員妨害自由遭起訴

▲去年4月非洲鼓女教師詹慧玲遭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還以大外割制服案,雙方互告案被檢方不起訴處分,詹女(左)聲請再議時回應媒體詢問。(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去年4月非洲鼓女教師詹慧玲遭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還以大外割制伏案,雙方互告案被檢方不起訴處分,詹女聲請再議時回應媒體詢問。(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擔任非洲鼓老師詹慧玲去年4月在中壢後火車站被葉姓員警盤查,雙方發生口角,葉姓員警以大外割制伏詹女送辦,雙方事後互告,桃檢以雙方不起訴處分結案,詹女後聲請再議;桃園地檢署今(7)日指出,本案經高檢發回續行偵查,檢察官認為葉員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在詹女無涉妨害公務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今天偵結將葉姓員警提起公訴。

桃檢指出,詹女於去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在中壢後站街頭邊吃早點邊趕路上課途中被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臨檢,當時詹質疑員警盤查合法性,一度拒絕說出相關個資,詹女與葉員對話時一句「你真的很蠢」,引起葉員不滿還以大外割拋摔,最後帶回派出所上銬扣留。雙方事後互告,桃檢偵訊後都以不起訴結案,詹慧玲律師陳孟秀事後直呼,「我們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不起訴處分理由」。

桃園地檢署今天表示,這起發生於去年4月22日之中壢分局葉姓警員涉嫌妨害詹姓女士自由一案,經本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詹姓女士再議後,台灣高檢署檢察長令發回續查,承辦檢察官重啟調查相關事證,認為葉姓員警之臨檢、盤查不符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非依法執行職務,仍試圖阻擋詹女離去,在告訴人無涉妨害公務犯行情形下違法逮捕,剝奪其行動自由,已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妨害自由罪嫌重大,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去年4月非洲鼓女教師詹慧玲遭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案逆轉,葉姓員警遭起訴,中壢警方今天做出回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去年4月非洲鼓女教師詹慧玲遭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案逆轉,葉姓員警遭起訴,中壢警方今天做出回應。(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中壢警分局回應,有關本分局興國派出所葉姓員警於110年4月間,因盤查詹姓女士,雙方發生衝突而衍生爭議事件,桃檢去年10月26日偵結,予以詹女、葉員均不起訴,詹事後提起再議案,中壢警方尊重桃園地檢署起訴處份,後續法院審理階段,桃園市警局與中壢分局將提供員警相關法律協助,並尊重司法審判。未來將強化員警執法技能及法治觀念,以提升本分局員警執法品質,更有效的維持社會治安。

對此,詹女委任律師陳孟秀說,得知桃檢起訴結果,她與詹老師都很激動振奮,眼淚都快掉下來,這是台灣司法史上非常難得的一次起訴,非常感謝桃檢詳盡偵查,希望透過這起司法案件,讓違法執法的員警受到應有的懲處,找回民眾對警方執法的信任;詹老師則強調,希望往後不要再有跟她一樣遭遇不公平盤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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