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1歲童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遭移送 執行署追查傻眼了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人員近日強制執行,發現11歲男童居然積欠上百筆國道通行費未償還。(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人員近日強制執行,發現11歲男童居然積欠上百筆國道通行費未償還。(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強制執行催繳任務時,發現年僅11歲陳姓男童積欠上百筆國道通行費。執行官覺察有異,經調查發現,其實是陳童父親將汽車登記男童名下,但因男童無力繳交積欠費用,才遭移送強制執行,更扯的是,陳父早就積欠多筆交通違規罰鍰,因此6日派員至陳父戶籍地現場執行。

桃園分署指出,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發現11歲陳姓男童,曾於2020年間因行經高速公路未繳納通行費,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但經查,陳童欠費筆數高達128筆,而且財產清冊有一輛汽車,積欠的通行費是行駛國道所產生。

執行官還查出,陳童的父親去年因未繳通行費而有30筆交通違規罰鍰,陳父才是實際車輛駕駛人,只是將車子登記於陳童名下,藉以規避逃避繳費等責任,卻害了兒子成為強制執行對象,其中陳童積欠約7069元,陳父則是積欠9000元,共計1萬6069元。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人員今日到龍潭區陳父戶籍強制執行,詢問鄰居有關陳父聯絡方式。(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人員6日到龍潭區陳父戶籍強制執行,詢問鄰居陳父的聯絡方式。(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分署6日派遣執行官至陳父位於龍潭區戶籍地現場執行,但未見人影,經詢問鄰居得知,陳父應該是在工地上班而不在家,平日都帶著小孩還有老婆一起出門工作,沒有相關聯絡資料可提供。最後,執行官只好在義務人戶籍地留下現場執行通知,督促儘速處理陳童欠費與自身罰鍰,否則將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不應僅為逃避責任,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之未成年人名下。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之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應盡速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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