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接受業者賄賂 卯起來狂開罰單賺外快…聲押14人目前6收押

▲▼新北市警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新北市警局表示,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發現收賄將主動查處,決不寬貸。(圖/翻攝自google maps)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警界被爆集體貪汙!新北、桃園、新竹區警方都涉嫌收賄,透過警員開不實罰單,讓被吊扣的牌照變成吊銷,業者就能領取新牌照上路,檢調單位蒐證半年,21日約談涉案的79人,並於22日聲押14人(含7名警員),另12人以3萬至10萬元不等交保。新北地院目前裁定收押禁見4名業者、鄭姓警員及1名檢驗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扣汽車牌照的違規類型,包括行車超速高出最高速限60公里,或蛇行、逼車、驟然變換車道、行駛中急減速、急煞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以及改車未經檢驗而行駛等,扣牌期限最長為半年,期滿才能重新上路。

據悉,新北市有些汽車租賃業者因客人租車使用期間,犯下會被扣牌的違規,以致車子挨罰不能出租,導致收益掛零,經內行的代辦業者指點,汽車在被扣牌期間若違規行駛上路被查獲,依《道交條例》第12條規定,會加重處罰為吊銷牌照、當場禁止行駛,並處罰駕駛人3600元到10800元罰鍰。

▲▼新北警爆集體貪汙。(圖/記者游宗樺攝)

▲警界爆集體貪汙,22日凌晨多名被告、證人陸續抵達新北檢應訊。(圖/記者游宗樺攝,下同)

但此舉會讓吊扣牌照的處分因牌照被吊銷而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依據《道路交安全規則》第8條規定,繳清交通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檢驗合格後,即可重新領牌上路,等於讓被扣牌的租賃車不必等扣牌期滿,就能快速解套、滿血復活繼續出租賺錢。

因此就有代辦業者透過人脈交情,勾結想賺外快的警員,由代辦業者故意把扣牌車違規開上路到定點,讓合作的警員幫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並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後續由代辦業者找檢驗廠為車主處理重新領牌事宜。

▲▼警界爆集體貪汙。(圖/記者游宗樺攝)

據悉,新北市警局首先注意到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幾名警員狂開這類罰單的異狀,去年(2021年)函請新北檢偵辦,檢方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共同蒐證期間,發現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也有警員涉案。

此時警政署也查出,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警備隊與新竹縣竹北警分局六家派出所有警員涉案,但跨縣市警員似無同夥關係,不排除是代辦業者互通信息報好康,各自找合作對象。

▲▼警界爆集體貪汙。(圖/記者游宗樺攝)

新北檢昨由檢察官楊唯宏指揮發動搜索約談,調查局出動約200位調查官,同步搜索三多、樹林、六家派出所與平鎮警分局警備隊,以及代辦業者與涉案警員住家、辦公室在內共29處地點,查扣電腦、手機,並約談38名被告與41位證人到案。

多名被告、證人於22日凌晨陸續抵達新北地檢署訊問,開庭結束後一共26人強制處分,其中14人遭聲押、12人以3萬至10萬不等交保。據了解,遭聲押的14人中,分別為7名員警、6名代辦業者、以及1名代檢檢驗員。目前已收押禁見4名業者、鄭姓警員及檢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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