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人妻偷吃健身房業務!丈夫聽同事喊「你們那次中了喔」崩潰

▲▼出軌,一夜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北人妻偷吃健身房業務。(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黃姓人妻婚內出軌,與健身房業務發生關係,還與同事討論「這個月月經沒來」、「你們那次中了喔」之類的內容,氣得丈夫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黃姓人妻與健身房業務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依據判決書內容,王姓男子是某家手機配件行的老闆,2019年10月與黃女結婚,2人2020年5月協議離婚。不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黃姓人妻意外與在健身房擔任業務的郭姓高中同學重逢,因此擦出火花,辦會員卡辦到床上去。

當時黃女還在王男的手機店內擔任店員,某次向另一名林姓店員告知「我這個月月經沒來」,林姓店員還詢問「你們那次中了喔」,正巧被調閱監視器、查看客訴、上班狀況的黃男聽見,氣得黃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郭姓業務則辯稱,他與黃女並無不正當來往,王男提出的證據,都無法認定2人有發生關係,他也不曉得黃女已婚,且求償金額過高等。

▼黃女與在健身房擔任業務的郭姓高中同學重逢,竟然擦出火花。(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健身,健身房。(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不過,黃女與郭姓業務的對話中,有提及「XX(丈夫的名字)知道我們有發生關係?然後還知道什麼嗎」、「XX(丈夫的名字)知道囉」、「發生關係就很嚴重了」等內容,黃女回覆丈夫的質問時,也說了「第一次喝酒、後來第二次7月」等話語。

此外,郭姓業務與黃女的對話中,還告知黃女「會員卡到了」,請對方到場領取,意味著郭姓業務早已取得黃女的身分證等個人資料。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郭姓業務與黃女的行為,已超越一般社會通念能容忍的社交關係,衡量學識、社經地位、所得與財產狀況等條件後,判郭姓業務、黃女應連帶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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