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健康證明「明起可申請補發隔離通知書」 需符合2條件!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圖/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形式。(圖/指揮中心提供,下同)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確診者自主回報疫調系統」自今年5/1上線後,仍有不少民眾超過3天仍未能取得或下載隔離通知書。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將自5/30上午0時起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符合2條件民眾就可申請。

指揮中心表示,要申請「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的民眾,需符合「今年5/1至5/26確診,但仍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以及「5/27起確診,未於3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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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提醒,為配合新增功能,數位證明系統預計在今29日晚上6時至次(30)日上午0時暫時停止服務,進行版本更新,有急需使用者,可先提前下載。相關申請可用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https://dvc.mohw.gov.tw),申請3步驟如下。

一、確認身分:
經過多元身分驗證登入,也可使用健康存摺APP,先點選「申請COVID-19數位證明」功能,再點選「COVID-19數位證明申請系統」。

二、選擇項目:
(1)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2)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可選擇核酸(PCR)數位證明或快篩陽性證明。
(3)接觸者隔離證明:需填寫居住、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4)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需填寫手機號碼(聯絡電話)、居住及隔離地址後,始可送出申請。

三、取得證明
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數位證明」,若需列印者也可使用「取得超商列印碼」。

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圖/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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