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半個月遭「公公性侵8次」 求救老公反被威脅:敢報警就離婚

▲▼性侵,家暴,暴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人妻遭公公性侵,求救丈夫遭冷回「報警就離婚」。(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人妻與丈夫一起住在公公家中,不料丈夫2020年8月在外地出差時,公公先挑撥夫妻感情,接著當場性侵她,事後還得寸進尺,半個月內又性侵7次,誇張的是她向丈夫求救,丈夫竟冷回「若報案就離婚」,逼得她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公公性侵媳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公公4年6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公公涉有多項犯罪前科,2020年8月見兒子出差不在,加上又與媳婦小美(化名)同處一室,竟突然開口向小美調情,並說出「他的心真的不在妳身上了」挑撥夫妻感情,接著不顧小美拒絕,抓住其雙手強吻、摸及舔胸部,並在未戴保險套的情況下性侵得逞。

公公事後還得寸進尺,每隔2、3天就性侵小美,半個月內又性侵7次,前後總共性侵8次,小美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小美供稱,她被性侵後,丈夫不希望她報警,如果報警就會跟她離婚,她又不敢告訴娘家人,身上也沒有錢,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住,才會繼續待在公公家中。

公公出庭時辯稱,他沒有強迫媳婦,兩人早已關係曖昧,是合意發生性關係,有一次小美剛洗完澡,光著身體問說「屁股是不是很翹」,還抓他的手去摸她的屁股,小美也曾傳訊息要求幫忙買酒,多次對他抱怨丈夫外遇,他還不斷安慰,進而發生性關係。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表示,由於丈夫威脅報警就離婚,加上她不敢告訴娘家人,身上沒有錢、沒有其他地方能住,才一直沒有逃走。(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丈夫出庭時則證稱,他與小美生活上一直有爭吵,事發當時他正在外地出差,小美有透過LINE告知被性侵,「我當時很忙,我的想法是她要我回去陪她、覺得這種事情不太可能發生」。

小美丈夫指出,小美曾有2、3次告知遭爸爸性侵,但他認為這個說法,只是為了引起他的注意,因為小美也有說過「曾在公園被性侵」,「我有要求她先不要去報警,因為我不太相信她說的,所以我用貼圖或說『我現在很迷茫』回她,算是在敷衍,我怕她尋短,所以先安慰她」。

士林地院審理,根據醫院檢驗報告,確實在小美體內發現公公DNA,另勘驗小美傳給丈夫的訊息「老公救我,爸爸剛剛強暴我,我好痛苦」、「我想要你回來保護我」、「接電話一下好嗎」、「為什麼不救我」、「打給我」等語,都遭到丈夫以「怎樣啦,……忙」等語冷漠回應。

法官認為,公公明知媳婦未與兒子離婚,竟為滿足一己色慾,罔顧人倫,以強暴手段對媳婦共8次強制性交行為,導致小美身心受創並留下難以磨滅陰影,犯罪後態度差不認罪,難見有悔意,考量受害者要求從重量刑,審酌後依8次強制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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