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子訂家具到租屋處 遭恐怖司機壓上床性侵

▲▼房間,房屋,出租,租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家具行司機送床具到單身女子家,竟把歪腦筋動到對方身上...(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苗栗縣一間家具行張姓員工2020年9月宅配床具給女客戶,眼見對方是單身女子、獨自租屋在外,竟強行將人壓在床上,隨後性侵得逞。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本月17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4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張男是一名家具行員工,2020年9月17日下午送床具到女客戶租屋處,替被害女子換好床架,隨後下樓。不過,張男忘記給女子簽收貨單,又想到對方孤身一人,竟動起了歪念頭,返回樓上敲門。

當下被害女子不疑有他,怎料一開門就被張男推倒在床上。張男見有機可趁,立刻利用身形優勢壓制,隨後開始強吻女子,不顧對方激烈反抗,強行扯下褲子性侵得逞。

案發後,女子身心受創,選擇報警並到醫院驗傷。警方獲報後,立刻展開追查,循線將張男逮捕歸案,調查後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有懲治盜匪條例、偽造文書、竊盜等犯罪科刑紀錄,素行難稱良好,竟仍不思自省,僅為滿足一己私慾,漠視被害人性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利用送床具到租屋處機會,藉此強制性交,造成被害人難以抹滅的心理創傷,所為實應嚴予譴責非難。

法官考量,張男在警方筆錄、偵訊時均矢口否認犯行,直到上法院才坦承強制性交犯行,稱願與被害人和解,然而被害女子並無意願。審酌張男從事運輸業司機、月入3萬5000元,僅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目前已離婚、須扶養母親及1名7歲兒子、母親又有高血壓及白內障等一切情狀,本月17日判刑4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