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吸笑氣出事!女友和別人太親密...醋男揮刀砍情敵下場曝

▲▼士林分局蘇姓警備隊長與小隊長因喝花酒,均遭記過處分,其中警備隊長調任非主管職。(圖/記者邱中岳攝)

▲李姓男子與友人們前往探索汽車旅館吸笑氣,李男認為黃姓友人與女友過從甚密,竟持刀往胸口猛刺。(資料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殺紅眼!21歲李姓男子與5名年紀相仿友人於士林「探索汽車旅館」一同吸食笑氣作樂,一群人嗨茫茫,其中黃男與李男女友過從甚密,李男醋勁大發,竟將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拿出,朝黃男胸口猛刺4、5刀,黃男血濺滿地,奮力往外逃,同時呼叫119,經搶救撿回一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將李男提起公訴。

李男與翁姓、范、李等5名友人,去年11月28日5時許,於士林區延平北路上「探索汽車旅館」房間內,一同吸食笑氣助興。姍姍來遲的黃男因與李男女友,吸食笑氣後,開始眼光閃爍曖昧流動,令李男瞬間醋桶子打翻,將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拿出,朝黃男背、頭、肩膀等處猛刺多刀,當場血流滿地,最後黃男胸口插刀奮力逃離現場,並撥打119通知到場急救。

黃男被送往新光醫院後,經搶救受有左胸穿刺傷合併大量氣血胸、左胸6公分X4公分、左肩3公分、右大腿10公分及5公分X3公分等多處穿刺傷,從鬼門關走一趟的黃男,也赴士林分局報案。

李男於警詢、偵查時,坦承持刀砍人,被砍的黃男也指述遭李男砍傷過程,士林地檢署根據醫院診斷證明、現場照片18張及路監視器錄影光碟等,證明李男行兇過程,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至於在場的翁姓友人也遭指控殺人未遂罪,翁男堅決否認,辯稱,當天完全沒有動手毆打,是李男持刀刺殺黃男,檢方根據其他人證述等,認無積極證據翁男有殺人未遂犯行,因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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