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波神」IG發文控前男友偷鑽石掀案底 判刑3月定讞

▲舒舒爆被騙百萬分手,曾只靠網路直播賺錢。(圖/翻攝自舒舒臉書)

 ▲舒舒發文公布前男友個資,遭判刑3月定讞。(圖/翻攝自舒舒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工地波神」、「工地女神」藝人舒舒(本名曾子芸),2019年7月間弄丟一隻鑽戒,她懷疑是飯店小開、簡姓前男友偷竊,在IG發文並拍攝簡男公寓門牌大門、號碼等等照片。簡男提告,舒舒遭提起公訴,一二審均將她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舒舒父親為雲林縣前議員曾誌文,早年在無名小站上擁有超高人氣,曾拿下無名小站票選「2009年人氣最旺正妹」第一名,可說是第一代「網紅」。她2009年初,因代言線上遊戲,強打電視廣告「女工人篇」迅速走紅,當時上半身低胸的工地造型,且手持道路施工用的地鑽,媒體封她為「工地女神」、「工地波神」。該廣告最後還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做出「發函改進」的行政指導,讓舒舒更具話題性。

舒舒之後與飯店小開、簡姓男子交往,2人在2019年8月間分手,不過分手後撕破臉,舒舒認為她在分手前一個月,自上海返台後,放在箱子裡駝色愛馬仕皮包裡的一顆5.2克拉的鑽戒遺失,因此與簡男一同到派出所報案。

不料2人一個月後分手,舒舒懷疑簡男偷她鑽石,2019年9月先在有3萬8000名粉絲追蹤的IG發文,「查出偷我鑽石的人,居然還有家暴、妨害自由的案底」,同年10月,她又再度發文,陸續貼出簡男住家附近的餐廳招牌、簡男住處公寓、該公寓門牌號碼、大門,以及簡男在某夜店之影片1段、照片2張作為背景,均標記「各位如果在夜店看到這個人要提防小心收好自己的財物專門找有錢姊姊下手」等文字,再最後則刊登「大家一起抓壞人」。簡男不滿,提出告訴,舒舒被檢方依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審理後,均認定舒舒有罪,也均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此外,簡男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舒舒須賠償22萬元,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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