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台灣華納「國際慣例」稀釋版權收入 孫德榮求償1億結果出爐

▲▼孫德榮慶祝孫腫來了破YT十萬訂閱,聯名KangaROOS掀起球鞋新革命-孫德榮 。(圖/記者黃克翔攝)

▲音樂製作人孫德榮 。(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捧紅5566、羅志祥等知名藝人與團體、被封為「明星製造機」的音樂製作人孫德榮,為自己經營的喬傑立經紀公司告台灣華納公司,索討雙方合作13年間,300多首詞曲的錄音著作授權金共1億元,孫批國際公司不該用「業界慣例」稀釋創作人的收益,台灣華納否認詐欺孫德榮,台北地院審結,今判喬傑立全部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孫德榮2018年結束喬傑立與台灣華納長達13年的合約延長問題,取回300多首歌的錄音著作權,卻發現香港華納公司持續賣這些錄音版權,孫德榮到對岸砸200萬人民幣對20幾個音樂平台提告,取得部分勝訴,對岸騰訊公司提出香港華納授權合約自認合法,孫德榮去年(2021年)回過頭找台灣華納算總帳。

▲▼音樂製作人孫德榮告台灣華納公司索討1億元版稅,批對方稀釋創作者收益             。(圖/記者黃哲民攝)

▲音樂製作人孫德榮告台灣華納公司索討1億元版稅,批對方稀釋創作者收益。(圖/記者黃哲民攝)

孫德榮提告指稱,前年(2020年)光是在台灣授權KKBOX使用錄音著作,一年就有90萬元授權金,與對岸音樂平台簽約,每年也有50萬人民幣收益且一次簽約5年,喬傑立現在沒那麼紅,一年都還能有約台幣350萬元權利金收益,回溯13年來顛峰時期的獲利應更為可觀,但台灣華納只肯給1000萬元,所以他要求台灣華納應再支付1億元。

現年61歲的孫德榮近年來健康狀況不佳,抱病軀為本案親自出庭,表示「到內地維權3年才拿到證據,查出錄音著作授權去處與收益」,但台灣華納以「業界慣例」辯解,他無法接受國際公司用國際分公司稀釋詞曲創作者跟錄音著作人的權益。

孫德榮強調喬傑立授權給台灣華納,「而不是你再授權別人,你到底授了幾手?」孫舉例若五五對分,100元權利金可拿50元,台灣華納若跟香港華納簽約九一對分,「100元我是不是只能拿到5元?就被洗掉了!」對方卻說這是「業界慣例」,讓他很氣憤「不覺得很離譜嗎?」

孫德榮並指台灣華納至今顧左右而言他,故意不肯說清對外授權的細節,「轉授權出去的合約,也該讓我知道怎麼簽的」,搞到最後,「我們這些詞曲創作跟錄音著作權人,根本就所剩無幾了,因為你一直轉授權嘛!」

孫德榮表示,台灣華納說要告他破壞商譽,卻一直沒告他,「所以我才提(告)」。台灣華納委任律師否認台灣華納對孫德榮有任何詐欺行為,並曾當庭要求孫德榮別再開記者會對外發言,應「回歸法院公證審理,給司法純淨的審理空間」,孫德榮反駁指出:「我覺得這真的很好笑!這不是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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