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惠玲/黑道介入、洗腦被害者 偵辦「靈骨塔詐騙」四項重大困難

我們想讓你知道…靈骨塔詐騙被害者努力一輩子的資產被詐欺者吸乾、家人頓失依靠,犯罪偵辦機關理應感同身受積極偵辦,加強跨機關合作,隨時掌握集團消長,瓦解詐欺犯罪集團生態鏈。

● 黃惠玲/行政執行署主任、執行官兼組長

詐欺犯罪型態呈現精緻化,行銷詐欺產業諸如靈骨塔投資、虛擬貨幣資產管理詐欺與一般定義之電信詐騙模式不同,在行銷對象族群設定、行銷手法、運用工具及與客戶溝通的通訊軟體均相異。

詐欺犯罪偵辦者必須有相當程度的同理心,思維模式亦須改以犯罪者的角度思考方能找出犯罪者的合作對象,定義出《刑法》上的共犯,再利用其間彼此矛盾的細節,走出一條破解犯罪生態平衡的路。

靈骨塔詐騙多為預謀集團 受害名單眾多

1、預謀式集團犯罪

塔位投資行銷詐欺者必須先有產品,因殯葬設備為特殊領域之產品,行銷者必須先與塔位提供者有一定的合作關係,以確保塔位來源不會短缺,絕非臨時起意的詐欺犯行。

2、詐騙對象名單豐沛

對靈骨塔位投資有興趣者,必須是手上有可活用之資金且有祭祀觀念者,客戶群設定係對於股票投資有概念之知識份子為主行銷客群,以領有18%優利存款的老公務員或退休教師且缺乏子女關愛者為首選詐騙對象。1981年鴻源吸金案被害人高達數十萬人,以軍公教為主要受害人,因其中有人獲得靈骨塔位來抵償債款,因此這群被害人成為現成的肥羊對象名單在業界流轉。


▲展雲受害者自救會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控訴展雲靈骨塔違法吸金百億。(圖/記者屠惠剛攝)

靈骨塔詐騙偵辦困難

刑案偵辦體系與詐欺犯罪產業有著根本上的差異導致無法突破瓶頸,主要為:

1、人力資源及獎勵模式相異造成敵眾我寡

偵查方人力有限且須面對各種犯罪偵辦要求、成就感不高;詐欺集團生力軍多且立即收到報酬為即刻獎勵模式。

2、績效研考差異

偵查方升遷與辦案貢獻度沒有直接關連:警方有各種勤務要求致無心面對這類案件;而相對的,詐欺犯罪方為豐沛的犯罪報酬而行為積極度高。

3、偵辦此類案件極其辛勞

偵查者工作辛苦、案件量多、工作時數長,無法讓檢察官全力投入;此類詐欺被害人沒有被害意識,且因長期與詐欺者相處易被感情蒙蔽,配合度低增加偵辦困難。

4、律師擾亂檢察官辦案方向

此類案件與殯葬設備有關,為壟斷性質的產業,有黑道份子直接或間接參與乃為必然,自有充沛資金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擾亂檢察官偵查方向。

▲靈骨塔詐騙案背後多有黑幫介入。圖為刑事局破獲四海幫海青堂成員經營的靈骨塔詐騙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塔位投資詐欺」及「小額投資詐欺」分析

分析不同詐欺類型特質,瞭解犯嫌犯罪手法—以塔位投資詐欺及小額投資詐欺為例:

1、對象:塔位詐欺為退休長者或資深公務員;小額投資為15歲以上年輕人。

2、聯絡工具:塔位詐欺一般使用電話聯絡;小額投資詐欺則為Instagram等社群溝通軟體。

3、入金方式:塔位詐欺以匯款及現金交易為常態;小額投資詐欺則以超商繳款模式為常態。

4、對詐欺者身分識別度:塔位詐欺被害者會見到行為人;但小額投資詐欺完全不知道對方是誰。

5、詐騙金額:塔位投資詐欺係長期吸血故被害金額龐大;至於小額投資詐欺因被害者相對年輕,金額以數千台幣到數萬為主。

6、官司纏訟:塔位投資詐欺需要比較多角色參與,也會有律師專業服務;小額投資詐欺一般是一有案件就閃人,屬游擊戰模式。

針對「投資」、「組織」蒐證

詐欺罪是二審定讞的案件,承審法官壓力相對小,偵辦方向上對於應允投資報酬可思考《銀行法》、分工詐騙可思考組織犯罪方向蒐證,提升偵辦案件的思維模式。

缺乏偵辦資源 機關給予適當支持

地檢署分案是以被告ID歸類分案,鑽石級行銷業務員客戶頗多造成承辦檢察官不堪其擾,倘偵查犯罪者對商品銷售概念無法隨時代更新,更是有偵辦上資源不足的窘境,只查被害人接觸的最底層業務員無法斷絕此類犯罪,機關在分案面宜給予適度支持。

提升被害人對偵辦者的信任

塔位是使用權利的行銷,屬於一種電商行銷模式的詐騙,犯罪者先花心力及時間去幫被害人洗腦,培養感情提升信任後再利用被害者不敢跟家人反應的心理,方能達成詐騙目標,偵查者必須認知詐騙犯罪必先欺騙感情方能騙得財物,先改變被害人對偵辦者沒有信任感的現狀方能順利及時蒐證。

▲靈骨塔詐騙案偵辦困難,不只是以組織方式經營,被害者也對加害者有所信任,在採證、防範上的進度都會因此拖延。(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可行具體作為

一、自現有案件資料統計並歸納分類

詐欺產業業者為求生存,其詐欺模式板塊會隨著環境自然挪移,可由現有案件資料統計並歸納分類,並須以團隊辦案之模式,始能以制高點瓦解詐欺犯罪集團。

二、地檢署間相互合作

各地檢間有案件相關時,宜經由襄閱主任檢察官聯絡合作機制,以最有利偵查之方式相互合作。

三、查扣犯罪所得並保全追徵財產

犯罪均為財,彼此相互保管或隱匿大額犯罪所得財產情事甚多,個別切割恐難保全,宜對犯罪集團成員聲請搜索票時同步聲請扣押財產裁定。

四、羈押禁見、斬斷詐欺生態鏈

集團間會有特約律師全程服務,宜聲請羈押盡量減少串證及處分資產機會,並斬斷詐欺產業生態鏈。

加強司法警察整合 維護被害者資產

此類案件量大,且分布全台,個別切割後被害金額變得不高,均未能達到調查局立案偵辦門檻,偵辦又往往需要跨轄蒐證的狀態下,勤區員警辦案能量有限,司法警察能量整合成為檢察官的責任,此類被害者大都為退休、在職資深公務員或家管等年長知識份子,努力一輩子的資產被詐欺者吸乾、家人頓失依靠,犯罪偵辦機關理應感同身受積極偵辦,加強跨機關合作,隨時掌握集團消長,瓦解詐欺犯罪集團生態鏈,以維護社會安定提升對司法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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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獲授權,轉載自「臺灣高等檢察署電子報110年12月號」,原標題「偵辦靈骨塔投資詐欺案件之現況與策進」。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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